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90,债券简称:汽模转2
2、调整前“汽模转2”(债券代码:128090)转股价格:4.23元/股
3、调整后“汽模转2”转股价格:4.2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2号文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4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7,1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46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汽模转2”,债券代码“128090”。
根据《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汽模转2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4年4月19日总股本942,058,125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261,743.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截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汽模转2”的转股价格由4.23元/股调整为4.2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4.23-0.03=4.20元/股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