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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袁磊(YUANLEI)先生,其因个人原因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0,000股,同时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60,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260,000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平胜路67号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丹

邮政编码:215126

联系电话:0512-62525575

电子邮箱:natainfo@natachem.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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