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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3,379份。同时,又因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如下: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54元/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74元/股调整为8.73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10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

6、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43,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5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8、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

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8,10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0、2021年11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1、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82,9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3、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823,260份调整为2,552,564份,行权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9.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6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5、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660份;又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9,104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4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1,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2年11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7、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6),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8、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47,46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20、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1,2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56元/股调整为9.5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21、2023年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22、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6,730份;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A”,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1,008份;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12,880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4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76,192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3、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24、2023年1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9),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25、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392份,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6、2024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27、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54元/股。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2年4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2,699,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6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2,697,000份股票期权。

6、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697,000份调整为3,775,800份,行权价格由12.27元/股调整为8.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7,8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11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9、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7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1,76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8,8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1、2023年6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2、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50,96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4、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80,65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6、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6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6,86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6,900份。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4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8、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3,379份。又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74元/股调整为8.73元/股。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

(一)本次注销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3,379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

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需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式为:P=P

-V

2020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9.55-0.0099302=9.54元/股;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8.74-0.0099302=8.73元/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尚需公司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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