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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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