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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接受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邦高科”或“公司”)委托,开展了汉邦高科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根据贵所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207号的要求,我们对贵所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48.29%;实现归母净利润-1.27亿元,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扣非归母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1.51万元,扣除项目为租金收入,扣除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01%。

请你公司:

(1)结合各业务板块的业务开展模式、收入成本核算方法及依据、近三年来各业务板块分季度收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季度收入情况、期后销售退回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

(2)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等情况,

说明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3)说明租金收入项目的交易具体内容及对应资产情况,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逐项核实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完整;

(4)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说明你公司为提高产品核心技术及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针对公司营业收入真实性、截止性测试所采取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覆盖范围及核查比例、形成的审计结论。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本问题(1)(2)(3)事项,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

定是否得到执行,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其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评估业务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了解公司分季度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判断是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同行业发展情况;

3、获取公司营业收入明细,检查主要客户的业务合同,了解识别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采取抽样方式对本期确认收入的项目,抽查比例90%以上,核对至销售合同、发货单、客户签收单或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对主要客户实施访谈程序,确认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应收款项的余额及合同履行情况;通过函证核实确认收入金额129,821,439.34元,占收入总额比重97.59%、通过访谈核实确认收入金额131,697,374.38元,占收入总额比重99%;

6、执行分析程序,对报告期各期间营业收入与上年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增减变动原因以及合理性;

7、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核查客户、供应商经营范围是否与业务性质一致,经营状况是否异常,结合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客户和供应商信息、了解公司与其交易情况。同时,获取律师关于关联方情况的核查意见,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8、执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期后销售收款及退回情况,通过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明细账,抽取比例占当月销售收入的90%以上,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9、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项目组考虑了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10、向管理层了解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等情况,分析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

据进行比较,分析其差异及其合理性;

11、获取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关注可能影响持续经营事项,并评估持续经营评价报告方案的可行性;

12、了解、评估并测试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库存现金执行监盘,检查银行对账单,同时对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获取企业征信报告,检查货币资金及定期存款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因重大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3、获取公司资金计划,了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核实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确保持续经营,同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取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关注公司资金计划落实情况;

14、获取公司2024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资料,并关注公司在手订单及资产负债表日后持续经营方案的落实情况;

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等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提供的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其金额,逐一进行核查,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我们未发现公司收入不合理、年度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具体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况,营业收入扣除项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3年12月修订)》等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

问题2

年报分产品收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95亿元,同比下降1.65%,毛利率19.65%,同比下降12.03个百分点;音、视频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35亿元,同比增长

113.70%,毛利率4.10%,同比下降0.91个百分点;其他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03亿元,同比下降69.25%,毛利率3.62%,同比增长

2.69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项目履行情况、主要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分别结合音、视频产品业务、其他设备业务的市场供需变化、竞争情况、产品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销量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毛利率持续较低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3)分别结合音、视频产品业务和其他设备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合同条款关于公司履约义务内容和交易双方风险承担的具体约定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实质为贸易类业

务,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是否存在你公司供应商指定客户、你公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供应商为你公司介绍客户、客户为你公司介绍供应商等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负有向客户销售商品的首要责任,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应确认依据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1)(2)(3),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解决方案、音视频产品和其他设备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是否得到执行,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行业状况、竞争情况、市场供需变化,公司各项业务实际经营情况、业务模式、项目进展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

3、获取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入,检查主要客户的业务合同,了解识别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时重点关注音视频业务和其他设备业务的业务实质,根据音视频业务和其他设备业务业务模式,获取合同、发货指令、出入库单、验收单、物流信息等原始资料,了解公司在业务流程中对产品定价权、存货风险责任承担情况,公司是否负有向客

户销售商品的首要责任,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判断公司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获取公司各项业务成本明细,了解主要成本构成情况及影响成本变动因素,执行分析性程序,对比分析各年度毛利率变化情况,分析公司与同行业间的差异及合理性;

5、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主营业务,评估公司各业务板块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检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解决方案毛利率较上年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受公司资金紧张、市场环境、新业务拓展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解决方案类业务毛利率下降,偏离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公司音视频业务和其他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变动以及毛利率持续较低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3、根据公司音、视频产品业务和其他设备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合同条款关于公司履约义务内容和交易双方风险承担的具体约定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公司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公司供应商指定客户、公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供应商为公司介绍客户、客户为公司介绍供应商等情形,公司负有向客户销售商品的首要责任,是主要责任人,不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应确认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况,营业收入扣除项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等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

问题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89.76%,公司前五名客户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且集中度较高;你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77.45%,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且集中度较高。

请你公司:

(1)分别列示各业务板块对前五名客户销售和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客户或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及期后结转情况等,并说明相关结算进度安排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2)结合前述相关客户或供应商的最终控制方、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作历史等及与公司交易规模的匹配性、稳定性,说明相关方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3)说明前五名客户或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且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独立性等是否对大客户或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1)(2)(3),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对于客户、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获取相应的管理制度,选取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评价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核查客户、供应商经营范围是否与业务性质一致,经营状况是否异常,结合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合作历史,与公司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获取律师关于关联方情况的核查意见,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获取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订的销售、采购合同,了解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模式、定价方法、结算条款等,关注采购和销售中的议价能力、定价权,判断客户、供应商集中程度对持续经营、独立性等因素的影响,是否对大客户或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

4、以抽样方式对销售、采购项目,核对至销售、采购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核实销售、采购交易的真实性;

5、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对主要客户、供应商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询问公司管理层销售、采购较为集中的原因,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

6、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余额以及交易发生额执行函证程序,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

7、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采购交易以确定其是否被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检查关联方以及交易披露是否已恰当列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相关结算进度安排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2、我们未发现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3、我们未发现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且逐年上升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形,未发现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5亿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1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93亿元,计提比例73.86%;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0.95亿元,较期初减少0.03亿元,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

(1)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及企业性质、销售产品类型、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等,并说明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2)结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历史数据、平均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前瞻性信息调整情况及依据等相关参数,说明各账龄区间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具体计算过程,与2022年度同比变化情

况及原因,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进一步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

(3)说明2023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核销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新增单项计提减值的款项,如是,进一步说明单项计提减值的客户基本情况,对其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销售合同对应的销售金额及已收回款项情况,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单项计提的原因及依据,在此基础上说明以前年度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1)(2)(3),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并选取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核查客户经营范围是否与业务性质一致,经营状况是否异常,结合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信息、对公司与其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关注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同时,获取律师关于关联方情况的核查意见,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检查其计提依据,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和准确性;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检查,复核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关注信用组合分类的准确性,以及坏账计提比例及预期估计是否保持了一贯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执行函证程序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核实应收款项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6、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判断是否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核实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谨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我们未发现公司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未发现存在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2、公司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我们未发现公司计提坏账准备不充分、不准确的情形;

3、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我们未发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合理得情形。问题5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伟业”)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2.46亿元。根据协议约定,银河伟业拟用遵义、青岛、贵阳等地房产抵偿部分债务。你公司判断房产价值合计0.52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0.19亿元,预计50%可回收。剩余1.94亿元债务尚未有明确的还款日期、还款

方式,你公司称根据银河伟业目前的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及房地产行业低迷的市场环境,公司管理层判断前述剩余债务预计5%可收回。请你公司:

(1)说明抵债房产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抵债房产基本情况、房产价值的确定方式及公允性、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房产抵债进度及预计完成时间、抵债房产未来处置计划等,并结合抵债房产预计可回收比例的判断依据、房产价值较2022年末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抵债房产所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准确,本期对青岛抵债房产对应的应收款坏账准备予以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结合银河伟业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及相关还款承诺以及其主要债权人所处行业的环境、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详细说明你公司管理层判断前述剩余债务预计5%可收回的依据及合理性,和2022年底预计的25%可收回相比收回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及时。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债权催收、拟抵债房产进展情况;

2、结合对银河伟业应收账款函证,对银河伟业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银河

伟业目前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拟抵债房产进展情况等;

3、获取银河伟业财务报表、民事裁定书、催款函、会议备忘录、抵债协议、关于银河伟业计提减值说明、拟抵债房产评估咨询报告等资料,结合银河伟业目前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债协议、拟抵债房产估值尽调报告等文件,对管理层剩余款项的收回情况的判断,考虑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性和适当性;

4、根据管理层对收回可能性判断,对坏账准备金额进行重新计算,核实坏账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5、资产负债表日后关注银河伟业债务偿还落实情况,包括货币资金偿还和以房抵债偿还等,关注公司是否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对该事项进行充分披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我们未发现公司抵债房产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未发现公司本期对青岛抵债房产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予以转回不合理的情形,未发现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2、我们未发现公司对银河伟业剩余债务预计5%可收回的依据不充分、不合理性的情形,未发现相关减值准备金额不充分、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问题6年报显示,你公司对收购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威视”)和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泰”)形成的商誉累计计提减值准备88,411.18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085.03万元,期末账面价值2,078.30万元。此外,你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48.33万元,较2022年大幅增加。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假设及其依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及其测算过程、关键参数选取(如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期增长率、折现率、利润率等)及其确定依据等,在此基础上说明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并列表对比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与2022年年报商誉减值测试使用的相关假设及参数、减值测试结果,如发生较大变化的,请说明具体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固定资产减值涉及的具体资产明细、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并详细说明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及依据,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与2022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3)结合对前述问题(1)(2)的回复,以及涉及的资产在各会计年度的减值情况、所处行业变化、生产经营情况、减值迹象及其出现的具体时点,说明相关资产在各会计年度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事项进行利润调节、业绩“洗澡”等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1),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2、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业绩下滑可能存在商誉减值迹象的原因,并获取相关情况说明;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的合理性;

3、与评估专家讨论评估报告中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的合理性;

4、评价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5、审阅评估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测算过程;

6、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报告期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针对上述事项(2),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发生减值迹象资产情况,并获取管理层沟通记录;

2、执行监程序,现场查看相关资产,以了解目前资产状况;

3、与公司聘请的评估师,了解减值测试实施过程进展情况、评估方法、评估假设等情况,并获取与评估师沟通记录;

4、获取评估公司营业执照、评估师资格证书、简介、备案公告、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评估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对公司聘请的评估师资质进行核实;

5、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6、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对评估师评估报告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加总,核实数据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由于金石威视、天津普泰经营不及预期,相关商誉发生减值迹象,公司管理层经过商誉减值测试,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未发现公司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合理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迹象,公司管理层经过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未发现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及时、不合理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相关资产在各年度减值计提及时、充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事项进行利润调节、业绩“洗澡”等情形。

问题7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1,173.59万元,同比减少1,178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大幅减少。本期计提127.1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并转回或转销182.1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请你公司:

(1)结合备货政策、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与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2)按照各业务类别分别列示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存放状态、库龄、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及账面价值、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关键参数及选取依据、具体测算过程,跌价存货的管理及处置情况,并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主要依据,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管理层与存货管理、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报告期存货发生的增减变动,检查合同、发票、出入库单据等支持性文件,核实增减变动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3、结合存货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保存状态,关注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审阅评估专家出具的存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复核存货减值测试的测算过程,并由第三方评估师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5、重新计算跌价准备以评估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

6、对存货出入库实施截止性测试,并对期末存货执行计价测试,核实期末存货计价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大幅下降原因合理,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水平;

2、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未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谨慎的情形;

3、公司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问题8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1,277.73万元,同比下降16.26%;发生管理费用4,963.41万元,同比上升22.37%,其中折旧费1,829.82万元;发生研发费用1,349.39万元,同比下降16.27%。请你公司:

(1)结合人员变化、薪酬水平、项目折旧费用调整、其他主要明细项目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管理费用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近两年各业务板块销售费用明细项目及变动情况、其他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形成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长但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列示近两年各研发项目的项目名称及内容、立项时间、预算金额、已投入金额、研发方式、研发进展、完成时点、用途及成果等情况,并说明研发人员数量减少、研发投入金额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是否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列示近两年销售、管理和研发费用率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和前述问题(1)(2)(3)的回复,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变动趋势是否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1)(2)(3)(4),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管理费用

(1)了解并测试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了解公司与管理费用核算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归集、核算方法,关注了管理费用核算是否合理并一贯执行;

(3)获取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原始资料,判断相关费用合理性、准确性,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执行分析性程序,对报告期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与上年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增减变动原因以及合理性;

(5)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跨期的费用,核实相关费用的完整性。

2、销售费用

(1)了解并测试与销售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了解公司与销售费用核算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归集、核算方法,关注了销售费用核算是否合理并一贯执行;

(3)获取销售费用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原始资料,判断销售费用合理性、准确性,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执行分析性程序,对报告期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与上年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增减变动原因以及合理性;

(5)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跨期的费用,核实销售费用的完整性。

3、研发费用

(1)了解并测试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了解公司与研发费用核算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归集、核算方法,关注了研发费用核算是否合理并一贯执行,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

(3)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立项文件,询问各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各研发项目的具体开展进程、人员安排、预算等情况,以确定项目的进展情况或完成进度;

(4)获取开发费用明细表,检查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支出的相关明细账户及凭证资料,以判断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5)选取样本对研发费用明细项目进行抽查,将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折旧等费用与相关科目进行核对;

(6)获取研发费用归集及分配表,核查归集和分配过程是否合理、准确;

(7)执行分析性程序,对报告期研发费用各明细项目与上年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增减变动原因以及合理性;

(8)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跨期的研发费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管理费用上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管理费用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公司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研发费用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研发费用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公司管理费用率偏离可比公司平均值,但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我们未发现不符合公司实际的情况。销售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趋同,我们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9

年报及你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3月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5万元、-334.30万元和-6,777.56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145.64万元、-12,734.68万元和185.48万元。请你公司结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以及公司各类业务现金流特点及季节性特征、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长期与经营业绩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是否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编制方法,各年度编制口径是否统一;

2、获取编制现金流量表基础资料表,复核编制是否正确,将基础资料表中的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数据、账册凭证、辅助账薄等核对是否相符,并进行详细分析,检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与各会计科目数据勾稽是否一致,现金流量表分类是否合理;

3、通过核查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等科目的记录,分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准确性;通过核查营业成本、存货、预付款项、应付账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金的准确性;

4、执行分析程序,对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勾稽关系的匹配性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勾稽关系具有匹配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与经营业绩不匹配的原因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与公司具体情况相匹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未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问题10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未对多起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此外,自你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多次被冻结,截至2024年5月23日,上述专户累计被冻结资金1,116.6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19%,占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4%。

请你公司:

(1)逐项说明公司报告期对上述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项的

会计处理、预计负债的判断依据,并结合期后进展情况,说明报告期未计提任何预计负债是否合理、审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截至回函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资金所涉及的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进展,你公司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该事项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及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1),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报告期内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的有效性;

2、关注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相关公告,向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公司涉及到的所有诉讼、仲裁事项,获取公司诉讼、仲裁有关的合同、民事调解书、判决书等诉讼仲裁资料,了解公司诉讼和仲裁的具体情况,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核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核实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真实性和完整性;

3、向律师了解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并获取律师法律意见书;

4、根据获取的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相关资料,复核公司计提违约金、利息准确性,复核公司管理层对诉讼、仲裁事项的判断,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关注公司报告期后,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我们未发现公司对诉讼、仲裁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合理、不审慎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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