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权益变动超过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64,999,500股、37,485,000股、23,740,500股,持股比例由31.86%、18.38%、
11.64%减少至27.32%、15.75%、9.9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55,857 股,并于2024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未参与本次认购,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新增股份登记后前十大持有人名册信息,确定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64,999,500股、37,485,000股、23,740,500股,持股比例由31.86%、18.38%、11.64%减少至
27.32%、15.75%、9.9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吴应举先生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应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慧娟女士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