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 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捌佰万元整)。 |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含特种线缆)制造;电线电缆及其相关产品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陈山东路 99 号 4-8 幢;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陈山西路111 号)。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8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04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转增 3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7,040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 27,040 万股。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因上述原因,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同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化登记的要求,对经营范围内容进行规范化处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手续。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