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租入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海兰云(海南)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采购GPU算力资源,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通过共建模式和外购模式构建算力资源池。公司本次拟向海兰云采购GPU算力资源系公司在外购模式下,与上游算力供应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通过对接调试将该部分GPU算力资源纳入公司算力服务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计算需求提供算力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本项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本次采购事项不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海兰云(海南)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1.3条、第7.1.8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兰云(海南)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
号楼A座F1层1056号
注册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
园2号楼A座F1层105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苏洋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
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
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
目:科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
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资产评估;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互联网数据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5G通信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缆销售;海洋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注册资本:20,000万元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GPU算力资源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合同相对方住所地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为GPU算力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本项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GPU算力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本项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系原厂AI算力服务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系参考相关算力资源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相对方:海兰云(海南)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GPU算力资源采购:公司拟向海兰云采购GPU算力资源,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智算中心集群共同建设和运营:公司根据海兰云规划,按照集群不同的服务器类型设计相应的集群网络,完成智算中心集群建设部署、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3、合作期限:五年
4、算力资源使用费支付方式:公司按月向海兰云支付算力资源使用费
5、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机关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力供应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通过对接调试将该部分GPU算力资源纳入公司算力服务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计算需求提供算力服务。本次采购GPU算力资源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海兰信签署的《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