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18,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2、本次调整前“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05元/股;
3、本次调整后“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为:7.99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了6,649,67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溢利转债,债券代码:
123018)。根据《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股本的情形)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79,194,401股为基数(不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887,6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751,664.0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将按照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以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10,887,600股后的股本479,195,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51,746.02元(含税)。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28,751,746.02元÷490,083,367股*10=0.586670元,即每股派息0.0586670元(含税)。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溢利转债”转股价格为8.0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7.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