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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申书龙、龚敏、张腾文、马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会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2024-35)。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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