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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4-02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公司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
普通股股东人数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4,989,0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4,989,0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2.75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2.75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戴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61,31299.938327,7560.0617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5000.00111000.0003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88,46899.99866000.0014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912,64499.830176,4240.1699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51,96896.844927,7563.155100.0000
7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79,12499.93175000.05681000.0115
8关于公司董事、879,199.93176000.068300.0000
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24
10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803,30091.312776,4248.6873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 6、7、8、10 均单独统计了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学良、张凤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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