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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网络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军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贵细药材战略储备资金充足,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降低生产成本,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拟通过向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增加授信储备,并由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山西广誉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战略储备所需金额数目较大,山西广誉远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最长两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3.45%;拟向农发行申请最长两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3.45%,且两项综合授信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2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继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甄雪燕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现空缺一名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继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8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27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王继军先生简历王继军,1956年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兼任山西新学府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省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副会长,山西大学法学学科带头人,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曾任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山西省政府法律顾问,山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省政协委员。王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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