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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天健创智中心B座15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晓生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818,893,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8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39,625,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79,267,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79,428,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79,267,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吴雍、杜彩霞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7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它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4,32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6%;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4,32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6%;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4,32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6%;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5,099,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68%;反对393,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0%;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4,32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6%;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4,526,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68%;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0%;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02,879,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45%;反对12,613,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03%;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438,637,781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375,88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16%;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2%;弃权3,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4,32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6%;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同意813,960,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77%;反对1,532,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1%;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3,37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59%;反对2,119,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9%;弃权3,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3,37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59%;反对2,119,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9%;弃权3,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13,373,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59%;反对2,01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5%;弃权3,501,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75%。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情况
1.00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74,864,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30%;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
2.00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74,864,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30%;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
3.00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74,864,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30%;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
4.00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75,635,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41%;反对393,4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4%;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6%。
5.00关于2023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4,864,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30%;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598,12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
6.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75,062,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24%;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6%。
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63,415,2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390%;反对12,613,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805%;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6%。
8.00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5,062,1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23%;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4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7%。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74,864,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30%;反对96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0%;弃权3,598,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
10.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74,496,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905%;反对1,532,1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90%;弃权3,4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6%。
11.00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73,909,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506%;反对2,11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88%;弃权3,4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7%。
12.00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73,909,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506%;反对2,11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88%;弃权3,4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07%。
13.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同意73,909,1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507%;反对2,018,718股,占出席会议的
行永续债产品额度的议案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5%;弃权3,501,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吴雍、杜彩霞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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