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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6,006,6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496,204.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510,483.5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934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4年5月31日余额备注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748476083055105,000,000.00-已销户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338100100100263823644,483,941.3951,676.00
深圳市路维光电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108690000003334,469,500.0026,729,387.02
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后海支行4441
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2808301040017572-43,750,962.31
合计783,953,441.3970,532,025.33

注1:初始存放金额783,953,441.39元包含尚待支付的发行费用23,442,957.81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60,510,483.58元。注2: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理财产品17,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89,325,406.54元(含使用超募资金部分),募集资金余额87,532,025.3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0,532,025.33元,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0,510,483.5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3,653,051.71元,产生上述差异原因为:(1)支付手续费2,436.02元;(2)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余额转出54,146.21元;(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7,000,000.00元;(4)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790,884.77元;(5)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612,645.7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5.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3.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9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 40469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2,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剩余的12,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超募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700.00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200.00万元,其中:2022年9月通过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00万元已于当年10月补充完毕,2023年10月通过审议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月已补充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91,079股,占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的比例为

0.9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852.96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753.20万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1.51%,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本公司不适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2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8日

附件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600.6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932.54
募集资金净额:76,051.0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使用:26,901.18 2023年使用:18,388.07 2024年1-5月使用:13,643.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26,558.3126,558.3120,848.9426,558.3126,558.3120,848.945,709.372024年12月[注1]
2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46.953,446.95870.393,446.953,446.95870.392,576.562024年12月[注1]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10,500.0010,513.2110,500.0010,500.0010,513.21-13.21100.13%[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505.2640,505.2632,232.5440,505.2640,505.2632,232.548,272.7279.58%
超募资金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21,200.0021,200.00-21,200.0021,200.00-100.00%
5股份回购股份回购-8,000.005,500.00-8,000.005,500.002,500.0068.7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9,200.0026,700.00-29,200.0026,700.002,500.0091.44%
合计40,505.2669,705.2658,932.5440,505.2669,705.2658,932.5410,772.7284.55%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影响,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3%,超过100.00%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股份回购实际投资金额系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证券账户的金额。

附件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5月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945.445,578.002,990.229,513.65
2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永久)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股份回购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在尚处于建设期情况下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24年 1-5月项目的实际效益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注2:“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注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股份回购未使用于建设类投资项目,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4:投资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计算口径系该项目毛利额。注5: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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