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税后)。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二、审议程序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