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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13:30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会议室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3、审议提案

4、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5、股东交流

6、会场休息

7、宣布表决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目录

一、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7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8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4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6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 42

8、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43

9、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48

1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9

11、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0

12、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5

13、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56

14、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 ....... 581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

16、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3

1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65

二、非表决事项

1、2023年度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67

2、2023年度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69

3、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71

议案1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砥砺前行,顺利完成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等重大改革,平稳实施机构改革,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善,依法全面加强监管。证券行业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资本实力、风控能力、服务质量等全面提升,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证券行业业绩彰显韧性,经营情况整体稳定。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059.02亿元,同比上升2.77%;实现净利润

1,378.33亿元,同比下降3.14%;实现净资产收益率4.80%,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

2023年是公司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一年。在公司迎来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受让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4,6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76%)完成过户,北京国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在保持多元的股权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股东背景,健康、稳定的股权结构得到巩固。2023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27年的刘学民荣休,公司董事会选举吴礼顺为新任董事长,董事会围绕“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等职能,带领公司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推动提升公司治理、加强战略执行、提高合规风控效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审慎经营、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89亿元,同比下降4.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同比下降17.50%;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5%,较上年下降0.51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52.81亿元,较去年末下降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8.21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43%。

二、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捐赠、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长、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薪酬等41项议案进行审议;听取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廉洁从业执行情况报告等11项报告;召集2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项议案。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11次会议,对31项议题进行审议。其中,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2023年,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首次荣获“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等权威奖项

2023年,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董事会两次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公司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贯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独董新规落实情况自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董事参加短线交易与董监高减持、廉洁从业管理等内部专题培训,以及监管、自律机构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专题培训,严格规范董事执业行为,切实提升董事履职能力。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信息披露,建立投资

者双向沟通机制,股利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凭借高质量的公司治理实践,公司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最佳实践系列评选中,从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首次荣获“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3年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案例”、“2023年上市公司董秘履职评价4A级”,并蝉联“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等多个奖项;在深交所发布的《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结果的通报》(考核期间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中,连续第二年获得A类最高评级。

(二)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特色化发展战略目标,多措并举推动战略落地董事会带领公司继续坚持“成为有固定收益特色的、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加大战略执行力度。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明确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深入讨论公司2023年经营面临的内外部宏观政治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及证券行业发展态势,提出优化收入结构、防范风险等指导意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董事会完成新任董事长选举后,进一步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凝聚战略共识。新任董事长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总体战略执行及经营管理情况、各业务线经营策略及转型发展情况,持续分享对行业发展格局、监管政策环境、核心竞争优势打造、文化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洞察与思考。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

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战略聚焦,瘦身健体、固本培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门调整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河北分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调整组织架构,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推动战略落地。

(三)践行金融使命,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积极研究部署做好“五篇大文章”董事会时刻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功能定位,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研究部署做好“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积极为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长提供融资服务,2023年助力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再融资26.88亿元;承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46.19亿元,行业排名第14名。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发行2只科创类基金产品,积极在投资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金融”方面,公司主动服务“双碳”战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负责任投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2023年,公司助力完成绿色融资规模

54.39亿元,绿色投资规模1,559.00亿元,均实现大幅增长。公司作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积极参与深圳市绿色金融标准《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制定工作。“普惠金融”方面,公司积极支持北交所探索科技

创新普惠金融之路,打造服务创新性中小企业主阵地。报告期内,一创投行助力首家北京市属国企云星宇登陆北交所,创金合信发行全市场第一支北证50指数增强型公募基金,公司打造全市场首个证券公司非员工激励资管计划第一创业富显9号参与北交所莱赛激光战略配售投资案例。“养老金融”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创金合信已发行4只重要创新养老基金产品,助力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建设。“数字金融”方面,公司持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丰富数字化使用场景,积极探索数字化技术在提升客户价值和公司管理效率等方面的创新应用,荣获证券时报“中国证券业合规风控数字化优秀践行者案例君鼎奖”、中关村数字经济产业联盟“2023全国企业数字化转型十佳案例”“2023数字化应用优秀场景”等奖项。

(四)筑牢发展防线,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监管动态,督促提升合规风控效能,保障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筑牢高质量发展防线。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明确2023年合规管理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全年制定、修订《诚信从业管理规定》《员工合规手册》《合规检查管理规定》等合规管理制度36项;强化合规审查及合规检查,全年开展合规审查工作9,480项,组织合规检查26项,覆盖各业务线及子公司;完善合规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合规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监测、防控、化解各类合规风险;厚植合规管理文化,全年开展合规培

训宣导1,190次,持续加强新规学习,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全年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等议案,持续关注、指导经营管理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等系列风险管理制度;持续优化风险限额指标体系,深化风险管理估值与模型管理,强化风险监控及报告机制,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体系,确保风险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宣导及文化建设,强化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全年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健有序开展。

(五)践行ESG理念,从战略高度全面推进ESG实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积极践行ESG理念,全面统筹从战略高度开展ESG实践,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以ESG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从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和ESG生态系统建设五个方面,大力推进ESG实践。ESG治理方面,公司ESG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负责任投资政策声明》等ESG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事项,有力驱动ESG工作的纵深布局与高效运作。ESG投融资方面,公司完善ESG投研体系,持续运作行业首个ESG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ESG整合债券”系列,创设首个采用双投顾/财

顾模式的慈善信托产品“华润信托?农银壹私行恒?沁第一创业ESG慈善信托”;一创投行独家主承销绿色公司债券“G23高安1”,募集资金8亿元助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ESG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搭建与ESG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持续推动ESG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中落地。ESG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优化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IT系统,披露《2022年度ESG报告》《2023PRI报告》,上线公司官网“可持续发展”栏目。ESG生态系统建设方面,公司作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积极参与深圳市地方标准《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制定工作。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获得权威机构广泛认可。2023年,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ESG指数AAA级最高评级、MSCI ESG评级BBB级、Wind ESG评级A级等良好评级,标普CSA得分在A股上市证券公司中排名第三。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2023年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3年绿色金融治理典范”奖、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2023大湾区上市公司绿色治理TOP20”、财联社“2023绿水金山奖?ESG金融创新奖”、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第二届“新华信用金兰杯”评选“ESG实践优秀案例”“责任投资优秀案例”等系列权威奖项。公司ESG实践案例《大湾区上市公司ESG价值的先行者:第一创业ESG实践的卓越突破》荣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发者”案例大奖赛三等奖,将纳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案例库。

(六)全面加强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管理,厚植行业文化理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加强廉洁从业管理,防范腐败、违规执业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2023年,董事会听取《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执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党建引领、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全面加强廉洁从业管理,全体董事学习廉洁从业宣导,全体员工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员工参加廉洁从业培训7,468小时。公司推进落实《2022-2024年文化建设重点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创行天下”“好书共读”“学海行舟?好课共学”等系列文化建设活动。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在董事会支持下探索专业化、体系化推进公益事业。202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并持续关注对外捐赠的实施情况。公司响应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在5个结对帮扶县开展智力、公益、生态、文化、消费等一系列帮扶行动;与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政府签署“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框架协议,开启金融行业特色帮扶和公益实践的新探索;深入多个县域一线调研,研究结对帮扶县的有效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出谋划策,推进乡村振兴“加速跑”。公司乡村振兴案例《以聚合之力构建“金融+公益”发展模式》《凝聚多方力量 共谱乡村教育“振兴曲”》分别荣获中国网

“2023年度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每日经济新闻》2023金鼎奖“最佳乡村振兴经典案例”。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制度建设、组织架构调整、关联交易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完善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所长,提供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2023年,公司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职务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授权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吴礼顺董事长5500
王芳董事7700
青美平措董事5500
梁望南董事7700
臧莹董事7610
高天相董事7700
罗飞独立董事7700
彭沛然独立董事7700
李旭冬独立董事7700
刘晓蕾独立董事7700
刘晓华独立董事5500
刘学民董事长(离任)2200
邓文斌董事(离任)1010
杨维彬董事(离任)1100
徐建董事(离任)1100
龙翼飞独立董事(离任)2200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7
其中: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5
董事姓名职务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授权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四、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经营管理层凝聚共识,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将功能性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助力建设金融强国。

2024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功能性,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职责,着力提升自身服务国家战略质量和效率,系统谋划和全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能力。立足国家所需、产业所趋、转型所急、公司所能,持续建立健全服务国家战略工作体系,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积极贡献力量。

(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及时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稳妥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继续打造董事会最佳实践。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督导,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主要股东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监管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做精做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组织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活动,加强投资者双向互动,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坚定战略,秉持“一个一创”的理念,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统一思想,坚定战略,推进战略聚焦,秉持“一个一创”的理念,充分发挥协同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推动发展战略落实落地。加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趋势、证券行业转型发展格局的研判,认清形势,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把握新发展机遇。同时做好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努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筑牢发展防线,加强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保障持续稳健发展密切关注宏观、市场与监管动态,完善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新规培训宣导与落实,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筑牢公司稳健发展防线。提升合规风控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监测、防控、化解各类风险,巩固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合规风控信息系统体系。坚持严守底线,提升执业质量及合规风控能力,加强合规风控文化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强化穿透式合

规与风险管理,加强子公司垂直管理,为公司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五)践行ESG理念,巩固ESG先发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以ESG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ESG实践,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完善ESG治理体系,制定ESG战略发展规划与行动方案,持续打造ESG投研体系,稳步推进ESG投融资,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与流程,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为ESG生态系统建设贡献先行探索经验。

(六)强化廉洁从业管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诚信执业、廉洁从业管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培养志存高远、不惧挑战、阳光自信、专业进取、以客户为中心、不急功近利、着眼长远、勇于担当的一创人。推进文化建设贯穿公司发展战略,内化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外化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之中。继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献力乡村振兴、助学兴教和环境保护。2024年,资本市场、证券行业及公司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勤勉履职、科学决策,带领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奋进中不断超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客户、投资者和社会创造价值。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全年战略重点和工作任务,认真行使和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 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1、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推选公司监事、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审议通过19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

议期间充分讨论议案内容,有效履行了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监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授权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张长宇监事会主席3300
王学锋监事5500
孙 晶职工代表监事5500
孙 蕤职工代表监事5500
李 劲职工代表监事1100
钱龙海监事会主席(离任)2200
李 章监事(离任)1100
陈志成监事(离任)1100
覃荔荔职工代表监事(离任)4400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5
其中: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2、参加、列席公司重要会议

2023年,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2次、列席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主席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就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报告、年度预算、利润分配、公司制度、对外捐赠、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并监督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及投票表决情况。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还通过参加或列席总裁办公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经营分析会和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各类重要经营会议,持续关注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管理信息。

通过上述方式,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开展议事决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和履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和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慎履职,监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或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督及关注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持续高度关注资本市场改革、证券行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变化,重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监事会主席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方式,与经营管理层密切沟通,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3、监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报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

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持续实现对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公司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4、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2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对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管理。公司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5、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6、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披露公告合计113份。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规范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并进行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真实、完整地登记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有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情况。

8、监督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议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等方式,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平稳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反洗钱职责。

(三)全面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3年,监事会支持公司继续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以ESG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从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和ESG生态系统建设五个方面深入开展ESG实践,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

ESG治理方面,公司ESG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负责任投资政策声明》等ESG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事项,有力驱动ESG工作

的纵深布局与高效运作。ESG投融资方面,公司不断完善ESG投研体系,持续运作行业首个ESG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ESG整合债券”系列,创设首个采用双投顾/财顾模式的慈善信托产品“华润信托?农银壹私行恒?沁第一创业ESG慈善信托”;一创投行独家主承销绿色公司债券“G23高安1”,募集资金8亿元助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ESG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搭建与ESG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持续推动ESG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中落地。ESG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优化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IT系统,披露《2022年度ESG报告》《2023 PRI 报告》,上线公司官网“可持续发展”栏目。ESG生态系统建设方面,公司作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参与深圳市地方标准《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制定工作。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获得深交所国证ESG指数AAA级、MSCI ESG评级BBB级、Wind ESG评级A级等良好评级,标普CSA得分在国内证券行业排名第三;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发者”案例大奖赛三等奖、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2023大湾区上市公司绿色治理TOP20”、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3年绿色金融治理典范”等系列权威奖项。

二、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和行业监管动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督促公司筑牢合规风控防线,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4年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2024年,监事会将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监事会将继续通过召开会议、审阅报告等多种形式,并通过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监督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和表决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全面监督。此外,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监事会主席列席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等方式,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二)紧跟监管形势,关注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2024年,监事会将紧跟监管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重视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聚焦业务核心、聚焦管理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督促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合规与风险管理有效性,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督促公司持续跟进监管动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充分利用自主学习、行业调研、监管培训、公司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拓宽专业知识和

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提高对监督事项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监事会将加强与同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借鉴公司治理先进经验和监事会工作优秀实践,学习借鉴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推动ESG实践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支持和推动公司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以ESG实质性议题为核心,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和ESG生态系统建设,巩固ESG先发优势,提升ESG实践绩效和公司经营品质。公司将持续完善ESG治理体系,深化ESG投研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变革,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ESG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行业ESG实践探索经验,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ESG标准化建设,为我国ESG生态系统建设做出贡献。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文件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4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24.8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合并口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5%,基本每股收益0.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2.81亿元,较年初下降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8.21亿元,较年初增长1.43%。

现将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如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的原因):

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末2023年初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总资产4,528,1204,785,110-256,990-5.37%
总负债2,998,8123,259,038-260,226-7.9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82,0911,461,13920,9521.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33.480.051.44%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产)59.46%61.67%-下降2.21个百分点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452.81亿元,较年初减少25.70亿元,降幅5.37%。主要变化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35.01亿元,主要由于债券类和公募基金类金融资产持仓下降;(2)其他资产减少17.87亿元,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化引起其他资产较年初减少;(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10.93亿元,主要由于债券质押回购业务规模

下降;(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25.54亿元,主要由于股票投资规模上升;(5)融出资金增加10.68亿元,主要由于融资业务规模上升。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299.88亿元,较年初减少26.02亿元,降幅7.98%。主要变化为:(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减少21.66亿元;(2)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引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应付保理融资款项较年初共减少15.32亿元;(3)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9.93亿元,主要系债券借贷的卖出规模下降;(4)应付短期融资款减少

5.86亿元;(5)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5.75亿元;(6)拆入资金增加34.16亿元。

截至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8.21亿元,较年初增加2.10亿元,增幅1.43%。

二、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5%,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248,869261,136-12,267-4.70%
营业总支出212,142214,061-1,919-0.90%
利润总额36,41346,382-9,969-21.49%
净利润38,75546,496-7,741-16.6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06640,081-7,015-17.50%
综合收益总额43,46942,4281,0412.45%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37,77936,0121,7674.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10-0.02-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5%2.76%-下降0.51个百分点

(一)营业总收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89亿元,同比下降4.70%,主要系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固定收益业务、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同比上升的综合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63,99125.71%71,79427.49%-7,803-10.87%
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4,360-1.75%-17,192-6.58%12,832不适用
固定收益业务43,83717.61%28,80011.03%15,03752.21%
投资银行业务11,7004.70%19,6017.51%-7,901-40.31%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106,38042.75%124,09347.52%-17,713-14.27%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6,2752.52%5,5752.13%70012.55%
其他业务21,3588.58%28,74611.01%-7,388-25.70%
抵销-312-0.12%-281-0.11%-31不适用
合 计248,869100.00%261,136100.00%-12,267-4.70%

1、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情况:2023年公司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实现收入63,991万元,同比下降10.87%,主要系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收入等同比下降的影响。

2、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情况:2023年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实现收入-4,360万元,同比亏损减少12,832万元。

3、固定收益业务收入情况:2023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实现收入43,837万元,同比上升52.21%,主要系债券交易投资业务净收入同比上升的影响。

4、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情况:2023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11,700万元,同比下降40.31%,主要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同比

下降的影响。

5、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情况:2023年公司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06,380万元,同比下降14.27%,主要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收入、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等下降的影响。

6、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收入情况:2023年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实现收入6,275万元,同比上升

12.55%。

7、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银华基金的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实现收入21,358万元,同比下降25.70%,主要系银华基金投资收益、政府补助同比下降的影响。

(二)营业总支出

2023年公司营业总支出21.21亿元,同比下降0.9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税金及附加1,7070.80%1,8860.88%-179-9.50%
业务及管理费208,36298.22%208,60597.45%-243-0.12%
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5210.25%2,1981.03%-1,677-76.30%
其他业务成本1,5530.73%1,3720.64%18113.18%
合 计212,142100.00%214,061100.00%-1,919-0.90%

其中,2023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20.84亿元,占营业总支出的

98.22%,同比减少243万元,下降0.12%。各类业务及管理费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人力资源费用125,17660.08%127,10960.93%-1,933-1.52%
固定经营费用27,74213.31%27,54913.21%1930.70%
日常经营费用12,2845.90%12,7106.09%-426-3.35%
业务费用41,52119.93%39,55918.96%1,9624.96%
投资者保护基金1,0770.52%1,2190.58%-142-11.67%
其他5630.27%4590.23%10322.34%
合计208,362100.00%208,605100.00%-243-0.12%

(1)2023年人力资源费用125,176万元,同比下降1.52%。

(2)2023年固定经营费用27,742万元,同比上升0.70%。

(3)2023年日常经营费用12,284万元,同比下降3.35%。

(4)2023年业务费用41,521万元,同比上升4.96%。

(5)2023年投资者保护基金1,077万元,同比下降11.6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5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655,551.54元,基本每股收益0.0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82,202,581.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大集合产品风险准备金合计114,765,064.23元后,2023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67,437,517.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47,089,147.80元,减去2023年实施的上年度现金分红168,096,000.0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6,430,664.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2023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2023年末,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446,430,664.92元。

从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等综合因素考虑,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34,476,800.00元,占母公司2023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267,437,517.12元的

50.28%,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0.6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以及2025年1月1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内容:

一、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 预计金额2023年度 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代理买卖证券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手续费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8,418.010.00%
其他关联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96,719.800.02%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6,960.530.01%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6,191.300.00%
关联自然人2,936.220.00%
小计151,225.860.03%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 预计金额2023年度 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16,167.290.62%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1,687.800.12%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3.200.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56.510.00%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0.010.00%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400.490.32%
其他关联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5,070.510.13%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311.040.04%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3,985.320.02%
关联自然人765.630.00%
小计236,447.801.25%
证券和金融产品销售与交易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接受委托发行单一资管计划或专项计划并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等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2,946.810.00%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10,149.400.11%
其他关联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45,558.100.13%
小计2,158,654.310.24%
其他关联人关联自然人关联人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803,509.25(截至2023年末持有份额)0.00%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的公募基金20,014,067.25 (截至2023年末账面价值)1.31%
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299,056.600.15%
其他关联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收入1,590,254.710.78%
小计1,889,311.310.93%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基金产品的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655,438.613.58%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 预计金额2023年度 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出租交易单元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交易席位的租赁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7,225,874.9427.16%

注:

1、如无特别注明,本议案表格中所有数据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议案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向首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不含税)合计22,242,314.85元。

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定价原则及预计金额关联人截至2024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或期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出租交易单元;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投资项目管理;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40,425.421,712,045.02
银华基金3,560,334.1917,941,714.04
其他关联人1,136.622,663,193.77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与证券和金融产品相关的交易;同业拆借、债券借贷、债券回购、现券买卖、同业投资、同业存放等资金交易。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0
银华基金20,037,073.47(截至2024年2月末账面价值)20,014,067.25 (截至2023年末账面价值)
其他关联人2,803,509.25(截至2024年2月末持有份额)2,803,509.25(截至2023年末持有份额)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管”)北京国管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礼顺,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69号。北京国管的主要业务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等。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国管总资产34,693.63亿元,净资产12,661.3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9,758.72亿元,净利润261.18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北京国管持有公司11.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

3共同 投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界定的共同投资。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0
4居间 服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订立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务,或者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以上服务。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0
5其他

物业租赁、采购商品、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培训、住宿、餐饮、人力资源等综合服务。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北京国管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22,242,314.85

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4.83亿元,净资产40.55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32.07亿元,净利润6.36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末,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的股权。

3、其他关联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和第2项关联人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3年末,北京国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分别回避该议案中关联事项的表决。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7

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上限为:(1)2024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2024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2、当净资本等监管指标政策调整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状况和市场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限额。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8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适应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有关事宜:

1、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2、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转融资、可续期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债务融资品种。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次

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5、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依每次具体发行结构而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净资本、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如监管机构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有具体规定的,则应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7、发行价格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

确定。

10、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为有效协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按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产品方案、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发行价格、面值、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偿付顺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反)担保函/支持函/维好协议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等特殊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方式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维好协议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决定和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11、授权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主体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

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9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2023年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2、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1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 名任职起止时间情况说明
1罗 飞2021年6月30日至今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2彭沛然2021年6月30日至今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3李旭冬2021年6月30日至今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4刘晓蕾2021年6月30日至今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5刘晓华2023年6月27日至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6龙翼飞2021年6月30日至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
(离任)2023年6月27日独立董事;因个人任期届满,自2023年6月27日起不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5月31日,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因个人任期即将届满辞任独立董事职务、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补选刘晓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刘晓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李旭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选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选后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彭沛然(委员)、刘晓蕾(委员)彭沛然(委员)、刘晓蕾(委员)
审计委员会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委员)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翼飞(主任委员)、刘晓蕾(委员)刘晓蕾(主任委员)、刘晓华(委员)
提名委员会龙翼飞(主任委员)、李旭冬(委员)李旭冬(主任委员)、刘晓华(委员)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年,上述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按任职召集、主持和参加了相关会议,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定程序就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董事2022年度薪酬、董事提名、董事长辞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与稽核内审部门保持定期的直接沟通,对公司稽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建议,有效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完善和有效运作;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阅年度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按期披露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定期审议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查询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问答、查阅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及股吧评论、就投资者关切向公司核实并督促公司及时有效回应等方式,持续监督公司建立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机制,畅通交流渠道。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年审工作沟通会等会议,审阅公司各类报告,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并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业务人员进行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和各项支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发布后,公司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履职的制度保障。

(七)其他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自身在会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公司业务发展、风险防范、薪酬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给予公司建议和指导,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公司独立董事提出的合理意见及建议均已得到公司的采纳或回应。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内容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短线交易与董监高减持、独立董事新规、廉洁从业等方面,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关键事项,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业务需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履职,以独立视角和专业特长为公司提供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维护了公司整体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积极学习监管政策,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公司重要事项,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进一步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翼飞,离任)》。

独立董事:罗飞 彭沛然 李旭冬 刘晓蕾 刘晓华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2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选任与任职管理、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前述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3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组织修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2、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情况、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3、同意授权监事会,并由监事会授权监事会主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情况、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之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4、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的审批(如需)、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4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5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前述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提名梁望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葛长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芳女士、高天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礼顺先生、王芳女士、青美平措先生、梁望南先生、葛长风女士、高天相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选举吴礼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同意选举王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同意选举青美平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同意选举梁望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同意选举葛长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同意选举高天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6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选举李旭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同意选举刘晓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同意选举余剑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17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监事候选人。根据前述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长宇先生、王学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选举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同意选举王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非表决事项12023年度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进行研究分析、审慎判断,提出宝贵建议,提升了董事会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全体董事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积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与实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经董事自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评、董事会考核,公司

全体董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2023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共9人,具体情况如下:

1、刘学民董事长(离任)、王芳董事(公司总裁)的薪酬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

2、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决定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决议,公司每年度向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3、根据2012年公司创立大会决议,公司每年度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报告期内,归属于2023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非表决事项2

2023年度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监督会议提案、召集、审议和表决的合法合规性;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通过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总裁办公会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有效行使监督职权。

2023年度,全体监事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积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与实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经监事自评、监事会考核,公司全体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2023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共6人,具体情况如下:

1、监事会主席:参照适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

2、外部监事: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决定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的决议,公司每年度应向外部监事支付津贴。

3、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职责,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

报告期内,归属于2023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非表决事项3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专

项说明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强化合规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措施,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廉洁从业,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情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总裁的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审议董事长、总裁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议,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考核工作由合规总监负责。2023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公司

制度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合规总监的履职情况和考核意见需报送公司注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监管机构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合规总监的考核予以重新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根据外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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