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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暨与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30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暨与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设立的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泰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本次增持已完成,后续短期内不再进行增持。

2、上述增持完成后,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接到盈泰合伙的通知,盈泰合伙于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9%。本次增持已完成,后续短期内不再进行增持。上述增持完成后,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比例超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系盈泰合伙,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盈泰合伙合伙人,出资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担任职务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子燕普通合伙人董事长300.008.2079%
2张斌有限合伙人董事、联席总裁100.002.7360%
3金志江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裁100.002.7360%
4张健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00.002.7360%
5唐朱发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100.002.7360%
6郭军有限合伙人监事100.002.7360%
7张艳有限合伙人监事100.002.7360%
8徐晓兰有限合伙人监事100.002.7360%
9黄卫东有限合伙人监事100.002.7360%
10陈晓东有限合伙人总裁100.002.7360%
11才东升有限合伙人副总裁100.002.7360%
12杨革有限合伙人副总裁100.002.7360%
13朱荣华有限合伙人副总裁100.002.7360%
14孙凌有限合伙人总裁助理100.002.7360%
15王建华有限合伙人副总裁150.004.1040%
16汤建忠有限合伙人总裁助理100.002.7360%
17马超有限合伙人总裁助理200.005.4720%
18郭利中有限合伙人总裁助理100.002.7360%
19曹春玲有限合伙人总裁助理115.003.1464%
20张文明有限合伙人财务总监100.002.7360%
21王晓斌有限合伙人子公司主要领导100.002.7360%
22张芳1有限合伙人子公司主要领导100.002.7360%
23马晓天等15位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子公司主要领导1,090.0029.8222%
合计?3,655.00100%

注1:张芳女士为公司总裁陈晓东先生配偶。注2: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盈泰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

本次增持前,盈泰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盈泰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962,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9%。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盈泰合伙本次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已增持完毕,后续短期内不再进行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盈泰合伙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已完成,无其他资金风险。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相关承诺:盈泰合伙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比例超1%的说明

(一)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盈泰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子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投资”)董事长。盛泰投资持有华鼎投资92%股权、张子燕先生持有华鼎投资8%股权。华鼎投资董事王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6,635股。

根据盈泰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张子燕先生对盈泰合伙构成实际控制。盈泰合伙本次增持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盛泰投资、华鼎投资、张子燕先生、王晓斌先生与盈泰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二)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增加1.198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A1幢012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福建路西侧02幢1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福建路西侧02幢1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张子燕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5王晓斌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2月、2021年5月、2022年1月、2022年9月、2023年8月至9月、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
股票简称江苏国泰股票代码002091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2592.1884万股增加1.20%
A股2021年5月17日,张子燕减持1万股减持0.00%
合 计增持2591.1884万股增加1.2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盈泰合伙合计持有股份00.0000%496.24390.30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496.24390.304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盛泰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0,657.97076.8166%12,140.56047.45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657.97076.8166%12,140.56047.459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华鼎投资合计持有股份3,635.70512.3253%4,113.06932.52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35.70512.3253%4,113.06932.52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张子燕合计持有股份878.03120.5616%1,013.02180.62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9.50790. 1404 %253.25550.1556%
有限售条件股份658.52330. 4212%759.76630.4668%
王晓斌合计持有股份463.66350.2965%463.66350.28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5.91590.0741%463.66350.2849%
有限售条件股份347.74760.2224%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5,635.370510.0000%18,226.558911.19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629.109.3564%17,466.792610.7315%
有限售条件股份1,006.27090.6436%759.76630.466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4、本次增持股份及一致行动关系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6、盈泰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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