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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8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7.6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14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00股且不超过4,000,000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2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中“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566,008股后的总股本1,057,517,786股为基数,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公司将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因此,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6元/股(含),具体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转增股本和派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57,517,786×0.4÷1,065,083,794≈0.3972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3972)÷(1+0)≈17.60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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