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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江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九、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14:30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邱祥平先生

序 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执行人
第一项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邱祥平
宣布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梅 勇

第二项

第二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梅 勇
议案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梅 勇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梅 勇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梅 勇
议案五、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梅 勇
议案六、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梅 勇
议案七、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罗 锋
议案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克武、李银香、江小平
议案九、《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梅 勇
第三项议案表决:
宣读表决方法并推选监票人邱祥平
计票与监票监票人
第四项宣布表决结果梅 勇
第五项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第六项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梅 勇
第七项宣布大会结束邱祥平

目 录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5

议案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议案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5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1议案五: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5

议案六: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3

议案七: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

议案八: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7

议案九:《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0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3年6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8、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7、9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45长江通信2024/6/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 9:30---11:

30,下午 2:30--- 4:3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旭联系电话:027-67840308传 真:027-67840308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4

(二)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6亿元,同比增长10.0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增长11.48%。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本期加大营销力度及加快项目建设及交付进度取得一定成效所致。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695,615,887.22632,117,531.98231,850,146.3110.05627,877,073.60109,880,45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094,398.33198,328,425.67185,618,239.5911.48122,318,171.9491,452,42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222,032.89172,309,441.42172,355,358.76-20.9492,173,842.9092,294,128.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92,231.90-83,287,213.91-24,195,905.68不适用-38,768,066.03-24,488,726.8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20,256,076.162,366,867,635.592,189,726,097.3844.512,267,549,654.852,110,296,208.40
总资产4,436,889,778.343,370,034,262.392,484,102,090.3031.663,214,113,004.692,318,037,901.97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说明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95,615,887.22632,117,531.9810.05
营业成本465,456,463.54434,423,035.267.14
销售费用79,682,884.1966,995,436.6518.94
管理费用64,662,040.3957,045,312.6013.35
财务费用-2,966,787.18-4,184,417.97不适用
研发费用96,512,339.0993,977,427.99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92,231.90-83,287,213.91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14,172.43-99,478,581.9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1,114,812.48-28,001,567.75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965,661,878.1921.76396,817,598.5511.77143.35说明1
应收票据3,396,250.000.081,392,033.620.04143.98说明2
应收款项融资581,527.300.011,050,000.000.03-44.62说明3
预付款项20,489,351.580.465,619,242.760.17264.63说明4
存货288,451,656.566.50209,197,023.646.2137.89说明5
其他流动资产15,389,029.810.356,665,239.830.20130.88说明6
在建工程223,703,852.075.04132,187,745.233.9269.23说明7
使用权资产1,226,846.380.037,002,304.470.21-82.48说明8
应付票据81,360,674.761.8319,262,691.220.57322.37说明9
预收款项3,000.000.0019,521.000.00-84.63说明10
应交税费45,890,168.301.0332,771,168.490.9740.03说明11
其他应付款26,546,601.600.6048,497,302.591.44-45.26说明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46,016.110.056,208,418.100.18-67.04说明13
租赁负债671,995.770.021,033,992.880.03-35.01说明14
实收资本329,612,132.007.43198,000,000.005.8866.47说明15
资本公积1,339,091,486.4930.18631,302,207.2918.73112.12说明16
其他综合收益23,925,380.820.5415,192,749.780.4557.48说明17

其他说明说明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数增加143.35%,主要系公司对外募集资金所致;说明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数增加143.9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说明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数减少44.62%,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承兑所致;说明4: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数增加264.63%,主要系供应商的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说明5:存货较上年期末数增加37.89%,主要系本期未完工项目产生的存货增加所致;

说明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数增加130.88%,主要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说明7: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数增加69.23%,主要系公司信息电子产业园项目在建投入所致;

说明8: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数减少82.48%,主要系使用权资产逐年摊销所致;

说明9: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数增加322.37%,主要系本期增加票据融资所致;

说明10: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数减少84.63%,主要系本期预收房租减少所致;

说明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数增加40.03%,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说明12: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数减少45.26%,主要系本期支付股利所致;

说明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数减少67.04%,主要系一年内需支付的租赁费用减少所致;说明14:租赁负债较上年期末数减少35.01%,主要系本期支付租赁费用所致;说明15:实收资本较上年期末数增加66.47%,主要系本期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募集资金所致;说明16: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数增加112.12%,主要系本年发行股份所致;

说明17: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数增加57.48%,主要系参股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66,552,577.68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33,310,515.54元。公司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1,094,398.33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26,368,970.56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3年00.8026,368,970.56221,094,398.3311.93
2022年00.8015,840,000185,618,239.598.53
2021年00.509,900,00091,452,420.8710.8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额度不超过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24年度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品种及期限等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但因公司并表范围增加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金额度较以前年度增加1亿元,总额增加至1.5亿元。现将该事项报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对2024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短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资产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总额443,689337,003
负债总额101,66383,352
净资产额342,026253,652
营业收入69,56263,212
净利润20,69021,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1,549-8,32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截至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公司(不含迪爱斯)自有资金理财情况如下表: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理财0000
合 计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5,000
总理财额度5,000

2、公司2023年12月完成了对迪爱斯的收购,在考虑2023年迪爱斯理财情况后,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情况如下表: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理财7,000036613,000
合 计7,00003661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4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1.77%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 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予以报告。

一、关联方

本报告所称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

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汽,租赁办公场所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3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有限责任公司6,50019.40%3834.0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1000.3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15%//
其他关联方3501.04%540.58%
小计7,00020.90%4374.66%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005.3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00.7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72%60.03%
其他关联方6002.15%1,4467.29%
小计2,5008.96%1,4527.32%
合计9,500/1,889/

注:表中的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不含迪爱斯的数据。本年完成了对迪爱斯的收购,因此增加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金额。迪爱斯本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781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901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682万元。

考虑迪爱斯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后,公司本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218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353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571万元。

四、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现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有限责任公司4,0003.88%3830.55%
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3,0002.91%5,7108.21%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1,0000.97%1130.16%
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030.59%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15%540.08%
南京烽火天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500.05%880.13%
其他关联方3,5003.40%8701.25%
小计12,30311.94%7,21810.38%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7501.25%6111.2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83%60.01%
湖北烽火平安智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3000.50%8661.79%
上海泰峰检测认证有限公司2500.42%2820.58%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300.38%4460.92%
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33%00.00%
武汉烽火创新谷管理有限公司600.10%790.16%
其他关联方3000.50%640.13%
小计2,5904.31%2,3534.86%
合计14,893/9,571/

注:上表中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包含迪爱斯的数据。

五、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交易定价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用市场公允价格。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得到

了充分保证。本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应予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进行金融合作,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祥平、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波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9.33亿元,所有者权益12.9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56.3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4亿元,利润总额

0.31亿元,净利润0.25亿元。

(三)其他说明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中国信科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目前已开展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近三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财务公司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

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已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同等存款规模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整,并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已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同等贷款规模的其他成员单位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该项服务市场公允价收取费用,并符合双方签署协议的约定。最终服务费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

用。

(二)主要责任和义务

1、公司依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对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为财务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在公司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诉讼、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及时与财务公司进行通报和交流。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将每月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并根据公司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财务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公司及财务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

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持续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经审计),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和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要求,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风险防范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关于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已在财务公司共开立4个结算账户,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998.05万元,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祥平、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存贷款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勤勉尽职、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符合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时间决议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1/191、审议《关于聘用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2/10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会议届次时间决议事项
17、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8、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4/201、审议《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9、审议《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2、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4、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审议《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6、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4/281、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5/301、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全面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6/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8/291、审议《2023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届次时间决议事项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8/311、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10/191、审议《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挂牌转让房产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10/30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2023/12/151、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ESG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关于战略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专题讨论,听取了公司经营班子《关于资产重组方

案及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同意标的公司的估值、盈利预测和拟实施的募投项目。委员会要求公司经营班子要按照整体工作计划,组织好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做好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及后续的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等工作;各相关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重组的整体进度。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委员会成员出席各次会议,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内部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详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了两次会议,对补选吴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进行了审议,认为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委员会还对高管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认为对高管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行业水平和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2023年度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员人员报酬情况真实、准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详见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与授权,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涉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补选董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改《公司章程》及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予以组织实施并完成。公司荣获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奖。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9份,始终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并严格执行公告披露审批流程,做好公告文件归档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六、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年度,公司并通过投资者网上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就202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2023年半年度和三季度经营情况组织召开了3次投资者网上说明会,还参加了湖北证监局组织的2023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互动。公司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开展了“3·15、5·15”等投资者主题保护宣教活动。公司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及优秀实践活动”中荣获“优秀实践”奖。

七、董监高培训工作

为了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2023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交所、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培训及考核。董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年度业绩说明会等系列专题培训,初任的董事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训”,2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公司董秘事会秘书参加了董秘后续培训。

总体而言,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组织职责,积极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指导并支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经营计划的实施,确保了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顺利实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赴标的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ESG体系建设,做好ESG报告的披露。要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带领经营班子,加强市场拓展,强化技术创新、提升精益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推动长江通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共召开8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会议4次,通讯会议4次),审议通过年度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2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审议意见召开方式
12023年 2 月 10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和补偿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审议意见召开方式
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22023年 4 月 20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7、审议《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32023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3第一季度报告》通过通讯方式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审议意见召开方式
42023年 5 月 30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全面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通过通讯方式
52023年 8 月 29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62023年 8 月 31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议案》通过通讯
72023年 9 月 2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补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通讯
82023年 10 月 30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范要求;监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相关决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执行

(二)监事会列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

会4次、董事会11次,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60项议案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先后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上线培训暨独董制度改革解读会,公司合规管理及董监高规范履职,通过系统学习公司治理、风险防范、财务管理等内容,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并注意在监事会日常工作中落实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公司现代化治理水平和监事风险防范能力。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审慎监督,并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列席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历次董事会,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地落实;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半

年度、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重点关注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等。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报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持续监督和关注。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840,000元。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2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五)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落实整改,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法依规全面履职,继续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方面发挥好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体系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职尽责,促进科学决策

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控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确保公司业务实施过程中充分识别和防控风险,促进业务合规高效推进。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督水平

2024年,监事会将积极学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督水平,有效控制风险,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克武)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我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克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校办副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研究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务。自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其中6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银香11116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召集并参加了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率
李银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1次5次2次100%

注:2023年2月,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扩大会议,对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进行了调研,我本人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2023年,我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调研,并通过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沟通,工作时间总计23天。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

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亲自出席其应当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践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以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认真研究、审慎表决,对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后发表表决意见。

(三)科学决策情况

履职期内,我本人积极立足独立立场、专业视角为公司出谋划策,促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出席会议前,对各议案事项预先做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事项讨论及审议,关注会议程序,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202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多项重大事项,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补选董事、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以及公司日常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报告等;此外还听取了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及滚动规划、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年度预算以及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汇报。

(四)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和有关方面沟通情况

2023年,我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和赴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调研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积极发挥本人在法律专业特长,依托执业经验,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我本人高度关注行业和公司发展动态,持续增进对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和公司业务的理解,不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及履职能力。日常工作中,广泛研阅与公司治理及信息服务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等专业培训材料,关注行业媒体报道及资本市场分析报告等,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培训,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加强实地调研、强化培训,全面保障董事会作用发挥。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支撑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先后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1项制度修订,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计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任职培训,及时将各级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及监管动态向独立董事汇报,并按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组织实地调研,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组织董事赴标的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董事会提供了决策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对于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履职期间,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成本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我本人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余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补选吴志宏先生为董事并担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我本人审核了《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本人审核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的薪酬政策在整体设计上体现了合理性与公平性,既考虑到了公司内部的岗位差异与职责权重,也参照了行业内的薪酬标准与市场竞争力,注重了绩效与薪酬的紧密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者薪酬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程序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同意该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职责,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年,我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勉尽责,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克武2024年6月18日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银香)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我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银香,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导师。曾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兼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其中6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银香11116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召集并参加了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我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率
李银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1次5次2次100%

注:2023年2月,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扩大会议,对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进行了调研,我本人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出席业绩说明会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半年度三季度出席率
李银香1次1次1次100%

2023年,我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调研,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工作时间总计26天。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亲自出席其应当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践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以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认真研究、审慎表决,对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后发表表决意见。

(四)科学决策情况

履职期内,我本人立足独立立场、专业视角为公司出谋划策,促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出席会议前,对各议案事项预先做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事项讨论及审议,关注会议程序,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202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多项重大事项,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补选董事、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以及公司日常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报告等;此外还听取了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及滚动规划、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年度预算以及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汇报。

(五)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和有关方面沟通情况

2023年,我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和赴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调研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积极发挥本人在会计专业特长,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我本人高度关注行业和公司发展动态,持续增进对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和公司业务的理解,不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及履职能力。日常工作中,广泛研阅与公司治理及信息服务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会计案例等专业培训材料,关注行业媒体报道及资本市场分析报告等,我积极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培训,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加强实地调研、强化培训,全面保障董事会作用发挥。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支撑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1项制度修订,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计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任职培训,及时将各级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及监管动态向独立董事汇报,并按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组织实地调研,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组织董事赴标的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董事会提供了决策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对于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影响。履职期间,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成本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我本人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余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吴志宏先生为董事并担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我本人审核了《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我本人审核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的薪酬政策在整体设计上体现了合理性与公平性,既考虑到了公司内部的岗位差异与职责权重,也参照了行业内的薪酬标准与市场竞争力,注重了绩效与薪酬的紧密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者薪酬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程序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同意该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我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

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银香

2024年6月18日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江小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我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小平,博士研究生学历,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教授,研究生导师。2011年3月至2019年2月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现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兼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其中6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江小平11116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公司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进行了调研。

2023年,我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会议,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调研,工作时间总计16天。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亲自出席其应当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践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以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认真研究、审慎表决,对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后发表表决意见。

(三)科学决策情况

履职期内,我本人立足独立立场、专业视角为公司出谋划策,促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出席会议前,对各议案事项预先做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事项讨论及审议,关注会议程序,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多项重大事项,包括: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补选董事、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以及公司日常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报告等;此外还听取了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及滚动规划、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年度预算以及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汇报。

(四)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和有关方面沟通情况2023年,我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和赴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调研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积极发挥本人在信息通信领域的专业特长,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我本人高度关注行业和公司发展动态,持续增进对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和公司业务的理解,不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及履职能力。日常工作中,广泛研阅与公司治理及信息服务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规范治理等专业培训材料,关注行业媒体报道及资本市场分析报告等,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培训,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加强实地调研、强化培训,全面保障董事会作用发挥。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支撑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1项制度修订,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计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任职培训,及时将各级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及监管动态向独立董事汇报,并按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组织实地调研,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组织董事赴标的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董事会提供了决策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对于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履职期间,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成本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我本人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余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吴志宏先生为董事并担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我本人审核了《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在整体设计上体现了合理性与公平性,既考虑到了公司内部的岗位差异与职责权重,也参照了行业内的薪酬标准与市场竞争力,注重了绩效与薪酬的紧密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年,我本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并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在董事会中发挥好“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江小平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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