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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主持人:邢宏伟董事长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㈠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出席人员情况;

㈡推举计票人(非关联股东或代表)、监票人;

㈢逐项报告议案;

㈣逐项投票表决;

㈤计票人统计现场选票;

㈥计票人统计网络选票;

㈦监票人宣布综合表决结果;

㈧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㈨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㈩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八、议案

议案汇编议案1: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做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持续强化内控管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力有效应对各种复杂因素,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奋进,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持续强化废电收储管理,丰富回收渠道和回收模式,压缩中间环节,将收储触角不断向前端延伸,提高市场把控力度;坚持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废电行业及市场变化,实时跟踪、全面分析所属企业生产运营情况,适时调整废电拆解品种结构,及时优化月度任务指标,督导落实生产计划,废电拆解量逐月稳步提升;

强化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实行物料投产分环节对标管理,提升现场作业管理水平;密切跟踪大宗商品市场行情,随时调整经营策略,将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频繁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做大做优销售平台,加大终端客户开发力度,推动与终端客户的战略合作;完成了山东公司产线的改造迁建项目,提高了企业生产智能化平均水平;不断加大新业务开拓力度,加强新业务前期调研和开拓力度,争取早日形成新的产业突破口和利润增长点;加大与商业银行的沟通力度,优化融资利率,降低财务费用;调整和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加大扁平化管理力度,提高总部管控效率;积极推进定向增发股份工作,公司再融资申请先后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报告期,公司整体管控水平更加规范,管理基础更加牢靠,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工作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量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公司拆解处理废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2,100多万台(套),与上年相比(以下称同比)增加420多万台(套),同比增长25%,创历史性新高。报告期,公司废电处理品种结构的经济性进一步优化,白电占比同比提高了1.04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废电拆解产物约54万吨,同比增长约24%,利用率达到98%。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1亿元,同比增加5.77亿元;营业成本发生31.36亿元,同比增加5.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52亿元,同比增加0.2亿元;实现净利润0.66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66亿元,同比增加0.02亿

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5.57亿元,较年初增加2.26亿元;总负债4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59亿元;公司净资产26.1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0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37%,较年初上升了0.16个百分点。

二、2023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㈠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董事徐如奎先生、孔庆凯先生、李涛先生、张海航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七人,变更为股东董事葛书院先生、徐铁城先生、张海航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六人。

1.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9日收到徐如奎先生递交的辞职书。徐如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工作需要,自徐如奎先生辞职起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副董事长孔庆凯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权。

2.2023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涛先生的辞职信,李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

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工作需要,自李涛先生辞职之日起,到新任总经理就任之前,由财务总监程赣秋先生代行总经理职务。

4.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铁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徐铁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8日收到孔庆凯先生递交的辞职书。孔庆凯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㈡报告期后,董事变动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孙东莹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孙东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公司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于2024年1月27日因病不幸逝世。

3.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葛书院先生递交的辞职书。葛书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5.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邢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昊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邢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㈢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4次会议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至第十八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2次,通讯方式12次,共计审议通过42项议案。分别对公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投资计划、修改章程、年度融资计划、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成员变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及时的审议,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和诉求的基础上,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适时需求。

与股东进行沟通,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工作,保障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通过17项议案,主要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年度报告、选举董事、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等事项。历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均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㈤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分别及时召开会议对年报编审、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㈥董事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学习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信息,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等,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报告期内,未有董事缺席董事会议的情形发生。全体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进行了事前的充分了解和讨论,在审慎审议后均按自己的真实意愿和独立判断进行表决。

3.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专项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㈦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执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各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先后51批次,共计披露各类公告142个,其中临时公告136个。

㈧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结合公司管控需要,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了修订。⒉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⒊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试行)。以上章程和制度的修订、制定均经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后经2024年3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披露程序,进行了必要的报备。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致力于建立高效、流畅的投资者互动通道,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健康、稳定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话、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合法、合规地及时处理投资者咨询,其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共计回答投资者提问20个;历次股东大会均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并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和披露。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3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了集中在线交流。

㈩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项目。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针对上交所2023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时提交了问询函回复,并于2023年6月16日,公司定向增发申请获得上交

所审核通过,同年8月25日,收到证监会同意定向增发注册批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发行路演等相关工作。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经营计划完成,为公司未来发展打造坚实的基础:

1.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监管规定的学习和宣贯,不断提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规范运作意识,督导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主体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规定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时健全和完善治理机制,保障公司法人治理依法规范运作。

2.继续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完成各环节工作,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推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完成;

3.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巩固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4.推进公司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高产品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水平,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转;

5.对经理层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和督导,夯实管理层责任,关注重大决策事项,推动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感谢公司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在2023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支持!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2: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做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以下称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鉴于唐卓娅女士已于2022年12月29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相关内容详见《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员工大会,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军先生任职期限自该次员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至此,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穆晓峰先生、郭红云女士和李军先生,其中穆晓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专人送达方式5次,累计审议通过10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加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㈠2023年2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整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刊登在2023年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㈡2023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刊登在2023年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㈢2023年3月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刊登在2023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㈣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刊登在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㈤2023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㈥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㈦2023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和第十次会议决议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免予临时公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职,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会议和查阅相关文件等形式,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及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运行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建议进一步完善董监高人员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制度性明确每一名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数字和具体构成、依据及其绩效考核制度、方法、依据,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完整、准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每期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履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了应有的防范作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㈠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

公司2023年1月20日发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0万元到6,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将减少24,215万元到25,715万元,同比减少78%到83%。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00万元到7,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将减少21,157万元到22,657万元,同比减少74%到79%。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1.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809.69万元,同比减少78.89%;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5,49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330.05万元,同比减少80.26%。㈡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7月15日发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预计2023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0万元到1,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将减少4,803.71万元到5,303.71万元,同比减少76%到84%;预计2023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0万元到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将减少4,705.62万元到5,005.62万元,同比减少82%到88%。

公司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5.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97.89万元,同比减少

80.87%。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26.97万元,同比减少

84.6%。

报告期内,公司相应期间实现业绩和发布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九、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围绕公司重大决策,忠实履行监督职能,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㈠依法勤勉履职,完善公司治理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议重点监

督事项,确保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对会议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及时提出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㈡加强监督协同,聚焦重点事项保持和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确保协同监督。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将资金违规占用和违规担保作为重点防范风险,重点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对于公司运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及时提出监督与建议。㈢积极参与培训,提升决策水平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最新证券监管政策和监管形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事会实务,强化依法合规履职的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0,054.58万元,利润总额5,232.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8.35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表合并范围

本报告对包括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再生(唐山)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中再生环境服务公司、湖北蕲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北中再生环境服

务公司6家孙公司。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370,054.58312,321.2918.49%
营业利润5,174.323,209.2361.23%
利润总额5,232.333,270.765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8.356,375.48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41.865,496.692.6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770.04593.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72.54增加0.03个百分点
项目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755,670.24733,107.61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0,384.73253,766.382.61%
股份总数138,865.98138,865.98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881.832.73%

三、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054.58万元,同比增加18.49%;实现营业利润5,174.32万元,同比增加61.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8.35万元,同比增加3.8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额变动率
营业收入370,054.58312,321.2957,733.2918.49%
营业成本313,619.85257,023.5556,596.3022.02%
税金及附加3,646.173,455.52190.655.52%
销售费用4,232.236,469.77-2,237.54-34.58%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额变动率
管理费用12,859.1413,109.02-249.88-1.91%
财务费用14,753.0015,753.02-1,000.02-6.35%
资产减值损失26,936.8022,258.974,677.8321.02%
投资收益96.46173.27-76.81-44.33%
营业利润5,174.323,209.231,965.0961.23%
营业外收入243.09113.11129.98114.91%
营业外支出185.0751.59133.48258.73%
利润总额5,232.333,270.761,961.5759.97%
所得税费用-1,394.25-3,090.191,695.94-54.88%
净利润6,626.586,360.94265.64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8.356,375.48242.873.81%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770.04590.00183.92%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8.49%,其主要原因是废电拆解量增加;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2.02%,其主要原因是废电拆解量增加;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5.5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山东公司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加;

4.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4.58%,其主要原因劳务费、处置费减少;

5.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91%,其主要原因是加强费用管控;

6.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35%,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利息支出、贴现利息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1.02%,其主要原因是存货减值增加;

8.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4.33%,其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减少,按持股比例13.29%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

9.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14.91%,其主要原因是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到期确认。

10.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258.73%,其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

四、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5.57亿元,较年初增加2.2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2.97亿元,较年初增加1.11亿元;长期股权投资0.74亿元,较年初减少0.05亿元;总负债4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60亿元,流动负债25.33亿元,较年初增加7.52亿元,公司净资产26.1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04亿元。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5.37%,较年初增加0.16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年末数年初数变动额变动率
预付款项1,911.735,895.11-3,983.38-67.57%
其他应收款2,261.392,947.43-686.04-23.28%
存货11,391.5237,333.42-25,941.90-69.49%
其他流动资产6,504.555,216.461,288.0924.69%
长期待摊费用363.4739.95323.52809.81%
预收款项36.12419.22-383.10-91.38%
应付职工薪酬4,656.254,226.95429.3010.16%
应交税费17,282.2313,961.783,320.4523.78%
其他应付款4,192.123,180.351,011.7731.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6,253.7036,512.1649,741.54136.23%
长期应付款477.1061,170.78-60,693.68-99.22%

1.预付款项: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67.57%,其主要原因是ABS项目利息兑付,预付款减少;

2.其他应收款: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3.28%,其主要原因是应收财政扶持资金减少;

3.存货: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69.49%,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物流受限库存商品增加,本年正常销售;

3.其他流动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24.69%,其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4.长期待摊费用: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809.81%,其主要原因是装修待摊费用增加;

5.预收款项: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91.38%,其主要原因是无合同的预收货款减少;

6.应付职工薪酬: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0.16%,其主要原因是业务量上升;

7.应交税费: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23.78%,其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8.其他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31.81%,其主要原因是押金及保证金增加;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36.23%,其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0.长期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减少99.22%,其主要原因是资产证券化到期,根据会计准则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4: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622,798.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9,791.5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9,066,993.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㈠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通过处理废电获取国家补贴是废电拆解处理行业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回收、处置相关废弃物时需支付一定量的资金。行业内企业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普遍较大。

㈡公司发展阶段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阶段的成熟期,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资源产出率,提高运营效益,需要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已经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废电产线的扩能升级改造、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相关工作的推进。㈢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83,546.5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70,017,608.2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726,145,513.5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622,798.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9,791.5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9,066,993.04元。2024年公司将对生产线进行扩能升级改造,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大。现阶段,主要受废电处理基金补贴兑付的时间尚不确定、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居高不下,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缺,为了有效缓解运营资金紧缺问题,公司正在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㈣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生产经营

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拓展新业务领域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资金紧缺局面相对缓解、具备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5: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摘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议案6: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如下:

一、编制基础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编制。

二、基本假设

㈠公司及各子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㈡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

㈢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㈣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编制说明

㈠主营业务收入: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物收入:按产销平衡的销售原则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编制。

2.补贴收入按照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㈡主营业务成本:结合2023年度公司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实际水平,压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原材料采购成本,并将加强各项费用控制的前提下编制。

㈢人力成本:结合2023年度实际水平,考虑到薪资费用、社保费用变动编制。

㈣主要材料消耗、水电气、折旧等指标:以2023年实际,并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编制。

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测定编制。

四、2024年度预算情况

㈠营业收入预算

公司2024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较2023年增加1亿元,增长2.7%。

㈡投资预算

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总额为41,883.82万元,其中:重大项目34,529.30万元,一般更新改造项目7,354.52万元。

1、一般更新改造和升级改造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类1,090.5万元,生产设备类5,080.16万元,办公后勤类367.66万元,无形资产类196.2万元,以及零星计划类620万元。

2、重大项目投资包括:

⑴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

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3,585.1万元;⑵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14,584万元;

⑶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C5扩建项目4,949.1万元;⑷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10,000万元;⑸宁夏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宁夏宏图新产业基地)1,411.1万元。

2024年公司将坚定不移锚定效益提升目标,落细落实提质降本、挖潜降费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实现2024年目标任务而努力。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7:

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和2024年度运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一、拟申请授信及融资主体、额度

公司及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下属全资企业,以及控股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下属企业)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下属企业2024年度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并在额度内开展融资业务。

二、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自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和下属企业包括新设立全资和控股企业,均可在上述预计的授信额度内分配使用。

三、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公司及下属企业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授信协议项下相关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及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融资事项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8: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拟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一、2023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发生额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企业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贷款余额为6.91亿元。

二、2024年度担保计划

㈠拟被担保主体、担保额度

被担保主体:

因原有授信规模增加及经营发展需求,拟对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十三家下属企业,包括新设立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下属企业包括新设立全资和控股企业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㈡对上述各主体之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循环使用。㈢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㈣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总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㈤上述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9: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鉴于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066,993.04元,因公司处于定向增发股份实施阶段等原因,2023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二、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㈠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0:

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在结算、存贷款业务关系,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8月到期。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服务原则、服务内容、保密条款、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及其他六大项。其中主要条款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余额应符合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企业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融资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6个月,自2024年8月13日起开始计算。根据2023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相关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应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新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

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应进行回避。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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