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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70,307.1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3,707.13元,定期存款为12,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54,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40,000万元,用于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5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380.009,380.888,434.04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使用及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434.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本次新亚强上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淼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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