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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的8,800,0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6,722,828股(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1.55%,最高成交价为1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147,425.5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的

880.00万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80.00万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672.2828万股减少为55,792.2828万股,注册资本将由56,672.2828万元减少为55,792.2828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注销股份 数量 (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0,175,1145.32%30,175,1145.41%
高管锁定股30,175,1145.32%30,175,1145.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6,547,71494.68%8,800,000527,747,71494.59%
三、总股本566,722,828100.00%8,800,000557,922,828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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