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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7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66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18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4.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16,762,319.04元(含税),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66元/股(含),调整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9,057,976×0.04)÷425,500,477≈0.04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70-0.04)÷(1+0)=14.66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341.06万股至682.1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0%至1.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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