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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章程修正案;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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