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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及中期审阅服务,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024年毕马威对公司的相关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453万元(包括食宿差旅费等费用,含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如因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

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于提名陈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陈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

(三)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备案、登记机关的意见(如有)对章程修订内容进行调整。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详见附件2,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陈欣女士简历

附件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陈欣女士简历陈欣女士,1968年11月生。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卢森堡国际银行执行委员会委员、全球中国业务主管,2015年1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00)伦敦分行筹备组负责人、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伦敦分行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司储备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储备管理司清算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欧洲代表处交易室交易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风险管理处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内部审计处兼人力资源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欧洲代表处交易室负责人、首席交易员,中国华欧投资有限公司(银杏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28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288)英国代表处、英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中国农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副行长。陈欣女士分别于1991年7月、2002年2月获天津财经大学国际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MBA专业硕士学位。

陈欣女士与招商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原内容新内容修订依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60日至年度报告披露当日(含首尾两天); 2、公司审议季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30日至季报或半年报披露当日(含首尾两天);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含首尾两天); 以上1-3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4、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参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60日内(含首尾两日); 2、公司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含首尾两日); 3、公司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或有关季度结束之日起至季度报告公告之日(以较长者为准,含首尾两日); 4、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含首尾两日); 以上1-4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5、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在上市发行人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以下期间,其董事不
原内容新内容修订依据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6、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对交易限制期的规定发生变化,按照修订后的规则执行。得买卖其所属上市发行人的任何证券: (i)年度业绩刊发日期之前60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及 (ii)刊发季度业绩(如有)及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30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担任,并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修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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