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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75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里浦街7号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里浦街7号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交易对方
2.03交易标的
2.04交易的资金来源
2.05本次交易评估情况
2.06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2.07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2.08过渡期损益归属
2.09交割安排
2.10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3.00

3.00《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10.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1.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13.00《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7.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8.00《关于本次交易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1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20.00《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
22.00《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3.00《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1.00、2.00、4.00—20.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00—23.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议案1.00-19.00、21.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权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并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由出席人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6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C座2002证券部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祺、欧阳婵邮政编码:410023电话号码: 0731-8513 7600

传真号码: 0731-8891 565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 编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592”,投票简称为“华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交易对方
2.03交易标的
2.04交易的资金来源
2.05本次交易评估情况
2.06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2.07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2.08过渡期损益归属
2.09交割安排
2.10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3.00《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8.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10.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1.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13.00《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7.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8.00《关于本次交易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1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20.00《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
22.00《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3.00《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上述审议事项,受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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