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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能够促进公司宠物药领域的拓展践行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如能顺利开展,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联董事刘宇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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