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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7月17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1,7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86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827,668.7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32,331.25元。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3 年8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60号及天职业字[2023]4436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 1:上表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注 2:公司已使用94,397,728.94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1)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银城大道以东、川潭路以南;(2)益阳现有厂区内。

本次募投项目将在拟获取的新土地上及原益阳现有厂区内分别建设,具体为:

(1)在募投项目新建厂区(拟获取的新土地上)新建800吨电化工序产线(含将原益阳老厂区原450吨/年的电化工序产线搬迁至新建厂区)和宿舍食堂等相关建筑;(2)在益阳老厂区新建350吨热处理拉拔工序产线。总体规划新增350吨金属纤维产能。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公司原拟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南邻鱼形山路,东临雪花湾路获取约150亩地,建设募投项目,现因益阳高新区土地规划调整,公司拟在新的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银城大道以东、川潭路以南”获取约55亩土地,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因获取土地具体位置发生变更,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亦导致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原计划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新建350吨金属纤维产能(主要工序分为350吨电化工序产线和350吨热处理拉拔工序产线),现由于政府规划用地的调整,现拟获取的55亩新土地难以高效的实施原产能扩建计划。因此企业将募投建设方案调整为,在益阳老厂区新扩建350吨热处理拉拔工序产线,在拟获取

的新土地上(55亩新土地)扩建350吨电化工序产线,整体达到新建350吨金属纤维产能规划,不涉及募投建设项目的实质变更。原益阳老厂区原450吨/年的电化工序产线也将搬迁至新建厂区内。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变更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因本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需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并取得环评、安评、能评审批以及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四、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审议程序

2024 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350吨金属纤维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是基于政府土地规划调整做出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是基于政府土地规划调整做出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

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是根据益阳市高新区土地规划调整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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