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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定向回购依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2-043)(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为“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6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计[2024]230Z0706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77,028,852.90元,实现归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78,927.16元。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较2021年(2021年营业收入412,739,617.15 元)同比增长15.58%;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1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740,029.74 元)同比下降110.67%。因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之“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536,250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1. 回购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拟对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6,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16%。

《激励计划》共授予72名激励对象1,725,000股股份,其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员工因职务变更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200股(含转增)已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对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6,250股回购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9,186,5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股,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公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前,68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7,500股,经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87,500×(1+0.1)= 536,250股。

2. 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不低于1元。”

根据上述公式,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P0-V)÷(1+n)=(4.8-0.1)÷(1+0.1)≈4.273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6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73元/股。

3.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拟注销数量(股)剩余获授股票数量(股)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郭刚建董事、副总经理33,00033,0001.85%
2章钦董事、副总经理19,80019,8001.1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52,80052,8002.95%
二、核心员工
1李光荣核心员工16,50016,5000.92%
2谢勤核心员工3,3003,3000.18%
3华其勇核心员工3,3003,3000.18%
4范思丁核心员工1,6501,6500.09%
5杜希强核心员工3,3003,3000.18%
6魏秀勇核心员工1,6501,6500.09%
7刘有志核心员工1,6501,6500.09%
8刘萍核心员工3,3003,3000.18%
9曾宪松核心员工6,6006,6000.37%
10周冰洋核心员工6,6006,6000.37%
11屈朝峰核心员工6,6006,6000.37%
12傅然核心员工6,6006,6000.37%
13刘皖豫核心员工6,6006,6000.37%
14陈国康核心员工3,3003,3000.18%
15孙伟核心员工6,6006,6000.37%
16高勇核心员工9,9009,9000.55%
17邓宗峰核心员工3,3003,3000.18%
18李凯平核心员工9,9009,9000.55%
19肖育建核心员工3,3003,3000.18%
20周争光核心员工6,6006,6000.37%
21贺云峰核心员工6,6006,6000.37%
22姜岸核心员工6,6006,6000.37%
23明小峰核心员工3,3003,3000.18%
24徐晓明核心员工19,80019,8001.11%
25袁绪海核心员工9,9009,9000.55%
26黄永核心员工6,6006,6000.37%
27陈东倡核心员工9,9009,9000.55%
28张树勇核心员工16,50016,5000.92%
29黄志安核心员工3,3003,3000.18%
30徐超核心员工13,20013,2000.74%
31杨硕核心员工9,9009,9000.55%
32倪秀秀核心员工6,6006,6000.37%
33董祥旭核心员工6,6006,6000.37%
34钱福辉核心员工6,6006,6000.37%
35徐德兵核心员工6,6006,6000.37%
36吴高力核心员工6,6006,6000.37%
37岳喜刚核心员工3,3003,3000.18%
38韦伟核心员工3,3003,3000.18%
39王文军核心员工9,9009,9000.55%
40姚帮锋核心员工9,9009,9000.55%
41吴启江核心员工3,3003,3000.18%
42张雷核心员工3,3003,3000.18%
43沈强核心员工3,3003,3000.18%
44董伟名核心员工3,3003,3000.18%
45毛辉核心员工13,20013,2000.74%
46杨杰核心员工9,9009,9000.55%
47程国亮核心员工9,9009,9000.55%
48王茂双核心员工3,3003,3000.18%
49王波核心员工6,6006,6000.37%
50徐宝杨核心员工3,3003,3000.18%
51黄正锐核心员工3,3003,3000.18%
52赵玉强核心员工9,9009,9000.55%
53卞杭庆核心员工6,6006,6000.37%
54詹少远核心员工3,3003,3000.18%
55韩春香核心员工16,50016,5000.92%
56杨登越核心员工6,6006,6000.37%
57施立强核心员工3,3003,3000.18%
58陈玲玲核心员工6,6006,6000.37%
59梁英核心员工16,50016,5000.92%
60赵丽瑾核心员工13,20013,2000.74%
61把光俊核心员工16,50016,5000.92%
62吕宝芹核心员工6,6006,6000.37%
63徐衍核心员工6,6006,6000.37%
64张治纲核心员工9,9009,9000.55%
65刘宗核心员工9,9009,9000.55%
66杨敏核心员工13,20013,2000.74%
核心员工小计483,450483,45027.05%
合计536,250536,25030.00%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39,096,07644.93%38,559,82644.5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47,918,92755.07%47,918,92755.41%
3.回购专户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00%00%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00%00%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00%00%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
总计87,015,003100%86,478,753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4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

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监事会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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