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志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149.8元/股调整为149.5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49.8元/股调整为49.5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49.8元/股调整为
49.5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76.1元/股调整为75.8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6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6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2623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623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139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