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之“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12月9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84,905.66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446,415,094.34元。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027,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387,264.1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6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
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及年产400万台民用水泵技改项目 | 100,295.00 | - | - |
其中:年产400万台民用水泵技改项目 | 52,267.00 | - | - |
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 | 48,028.00 | 42,000.00 | 41,438.7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103,295.00 | 45,000.00 | 44,438.73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实际运营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随着募投项目之“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实施进度的深入,项目的投资预算规划趋于稳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投入及各具体项目资金需求的紧迫度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调整前) | 投资金额(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 | 1 | 建设投资 | 44,556.00 | 47,928.00 | 3,372.00 | 41,830.72 | 41,900.00 | 69.28 |
1-1 | 建筑工程费 | 22,157.00 | 27,173.00 | 5,016.00 | 19,623.01 | 27,137.29 | 7,514.28 | |
1-2 | 设备购置费 | 21,320.00 | 19,676.00 | -1,644.00 | 21,320.00 | 13,875.00 | -7,445.00 | |
1-3 | 安装工程费 | 296.00 | 296.00 | - | 296.00 | 296.00 | - | |
1-4 | 其他费用 | 483.00 | 483.00 | - | 291.71 | 291.71 | - | |
1-5 | 预备费 | 300.00 | 300.00 | - | 300.00 | 300.00 |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3,472.00 | 100.00 | -3,372.00 | 169.28 | 100.00 | -69.28 | |
合计 | 48,028.00 | 48,028.00 | - | 42,000.00 | 42,000.00 | - |
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会更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事项是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