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宜恒女士、张琳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宜恒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2009年会计专业毕业,先后在西安长兴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现任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21年11月至今,兼任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宜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宜恒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琳女士: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今任西安金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琳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