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股(900913)股票
于2024年6月7日、6月11日、6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B股(900913)股票于2024年6月7日至6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函问询,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等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
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此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B股(900913)股票于2024年6月7日至6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