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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丹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4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丹转债”,债券代码“123106”,并于2021年9月30日进入转股期。

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7日,“正丹转债”累计转股24,311,39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2,682,32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杏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杏投资”)、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2.33%被动稀释至49.9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住所Kowloon,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 2024年6月7日
股票简称正丹股份股票代码300641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0被动稀释2.42%
合 计0被动稀释2.4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禾杏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28,520,00025.64%128,520,00024.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8,520,00025.64%128,520,00024.4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华杏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19,085,80023.76%119,085,80022.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9,085,80023.76%119,085,80022.6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合计持有股份14,688,0002.93%14,688,0002.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688,0002.93%14,688,0002.8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262,293,80052.33%262,293,80049.91%
备注: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7,137,51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501,233,417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7,137,51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525,544,810股为基数计算。 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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