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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炬光科技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瑞郎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2023年底的外汇风险敞口、2024年出口销售、外币贷款、外币结/换汇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瑞郎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动性安排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敞口变化相匹配。交割方式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

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作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4、公司内部审计和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铁 黄亚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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