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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林东亮先生、林东琦先生、陈臣先生、李承晟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王平辉先生、王清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东融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募投项目中“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指定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市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13-950101040037224)为“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根据前述项目实施情况和实际需求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办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储、管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根据前述项目实施情况和实际需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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