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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半导体”)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宏丰半导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资助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宏丰半导体进行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宏丰半导体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宏丰半导体少数股东未按同比例向宏丰半导体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但基于宏丰半导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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