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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36.00元/股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25.38元/股

3.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0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6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6股至1,111,1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9%至1.38%。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8,80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45,000股后的股份数79,06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5929132)÷(1+0.3952755)(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6月20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36.00元/股调整为25.38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7,438,281.2÷80,008,802×10=5.92913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含税)=本次转增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1,625,520÷80,008,802×10=3.9527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

因此,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36.00-0.5929132)/(1+0.3952755)=25.3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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