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66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亿元闲置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2,129,409股新股。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3元,募集资金总额598,111.8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3.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2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41号、大华验字[2022]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1,788.88万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635.55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0,819.26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95.79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金额1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295.79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6,29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截止2024年5月31日,万元) |
1 |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中节能(天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4 054 | 0.43 |
2 | 中节能敦煌 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5 905 | - |
3 |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5 355 | 0.07 |
4 |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中节能福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6 257 | 0.82 |
5 |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5 878 | 0.06 |
6 |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7 434 | 0.61 |
7 |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中节能(崇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5 107 | 0.84 |
8 |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 100MW建设项目 |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4 976 | 0.10 |
9 | 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4 852 | 0.49 |
10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5 754 | 0.17 |
1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直营业务中心 | 8120 0100 0000 0000 0003 | 66.09 |
12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 0200 0046 1920 0683 675 | 2,921.59 |
13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 | 6353 3682 8 | 509.37 |
14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239 0001 6910 543 | 25.66 |
15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1 0401 6000 1418 846 | 2,728.84 |
16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专户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雅宝路支行 | 3246 7241 5563 | 40.64 |
17 | 合计 | 6,295.7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1,78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 110,100.00 | 79,976.15 | 30,123.85 |
中节能敦煌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9,800.00 | 9,799.44 | 0.56 |
中节能贵溪流口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18,700.00 | 18,699.21 | 0.79 |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69,000.00 | 32,225.37 | 36,774.63 |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 22,400.00 | 22,399.44 | 0.56 |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69,400.00 | 51,061.31 | 18,338.69 |
中节能崇阳沙坪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40,000.00 | 26,775.36 | 13,224.64 |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100MW建设项目 | 41,700.00 | 36,440.58 | 5,259.42 |
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8,900.00 | 27,146.61 | 11,753.39 |
补充流动资金 | 178,111.80 | 177,265.41 | —— |
合计1 | 598,111.80 | 481,788.88 | 115,476.53 |
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 10,819.26 | ||
合计2 | 126,295.79 |
注:扣除承销费846.38万元后,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597,265.41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81,788.88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0,819.26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95.7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差额为扣除承销费金额。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无。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金额及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未来12个月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对外投资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
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