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6月13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推荐麻志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推荐麻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麻志明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麻志明先生简历麻志明,男,1982年10月出生。2014年9月至今,麻先生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会计系主任、MPAcc项目执行主任(兼)等职务。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麻先生于2005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8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14年获得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