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主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从37.57%被动稀释至29.3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姓名 | 胡锦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2************572 |
住所 | 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编号 | SZN701 |
成立时间 | 2023-03-10 |
备案时间 | 2023-03-10 |
基金类型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币种 | 人民币现钞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类型 | 受托管理 |
托管人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投资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健先生。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胡锦生先生之间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姓名 | 胡健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2************015 |
住所 | 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拥有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司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5,895,380股,并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42,514,501股增加至438,409,881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其合并持股数量128,694,456股未发生变化,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57%被动稀释至29.3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