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司太立 股票代码:60352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5,895,380股
2、发行价格:9.7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34,979,955.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927,792,434.85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3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释 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司太立
发行人、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司太立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本上市公告书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发行期首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
《认购邀请书》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申购报价单》 | 指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3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国泰君安、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 |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Starry Pharmaceutical Co., Ltd.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04720655L |
成立日期 | 1997年9月15日 |
上市日期 | 2016年3月9日 |
股票简称 | 司太立 |
股票代码 | 603520.SH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胡健 |
注册资本 | 34,251.45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司太立大道1号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 |
邮政编码 | 317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starrypharm.com |
联系电话 | 0576-87718605 |
联系传真 | 0576-87718686 |
电子信箱 | stl@starrypharma.com |
经营范围 | 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原料药(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碘佛醇、盐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制造(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主营业务
1、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览
发行人是一家全球性且具备产业链优势的医药制造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非离子型碘造影剂生产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包括造影剂板块、喹诺酮板块、CDMO板块以及其他主营业务板块。
2、发行人主要产品
公司始终坚持“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全产业链战略布局,产品品类覆盖X射线造影剂、核磁共振造影剂及氟喹诺酮抗生素领域,其中造影剂类主要产品包括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议案。2023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议案。2023年7月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3年8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4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3年5月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议案。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10月19日,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2024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0日向上交所报送《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及《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共计245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启动后(即2024年5月20日)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4年5月23日9点前),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共计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即杨岳智、董易。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因此,本次发行共向247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并剔除前20大股东以外的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8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机构11家;其他机构157家;个人投资者18位。
上述认购邀请书拟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询价申购情况
2024年5月23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人(主
承销商)共收到19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6家公募基金公司和1家QFII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12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全部投资者及其管理产品的申购都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总金额(元) |
1 |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1.97 | 30,000,000.00 |
2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1.00 | 30,880,000.00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0.92 | 34,000,000.00 |
10.59 | 99,300,000.00 | |||
10.19 | 137,600,000.00 | |||
4 | 董易 | 自然人 | 10.83 | 30,000,000.00 |
10.53 | 38,000,000.00 | |||
9.83 | 50,000,000.00 |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0.79 | 30,000,000.00 |
10.29 | 70,370,000.00 | |||
9.89 | 112,880,000.00 | |||
6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0.55 | 30,000,000.00 |
10.25 | 60,000,000.00 | |||
7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50 | 31,000,000.00 |
8 |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0.50 | 60,000,000.00 |
9.99 | 70,000,000.00 | |||
9 |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0.46 | 35,000,000.00 |
1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0.41 | 34,000,000.00 |
1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0.08 | 30,000,000.00 |
9.88 | 50,000,000.00 |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保险公司 | 10.05 | 30,000,000.00 |
13 | UBS AG | QFII机构 | 10.00 | 30,000,000.00 |
14 | 杨岳智 | 自然人 | 9.95 | 30,000,000.00 |
9.75 | 30,100,000.00 | |||
15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9.80 | 84,000,000.00 |
16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 | 其他 | 9.80 | 30,000,000.00 |
(3)投资者获配结果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将该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除,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12,400,000.00元人民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9.75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95,895,380股,募集资金总额934,979,955.0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48,000.00万元(含148,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认购金额 (元) | 限售期限(月) |
1 |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2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67,179 | 30,879,995.25 | 6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112,820 | 137,599,995.00 | 6 |
4 | 董易 | 5,128,205 | 49,999,998.75 | 6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528,205 | 112,399,998.75 | 6 |
6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153,846 | 59,999,998.50 | 6 |
7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79,487 | 30,999,998.25 | 6 |
8 |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79,487 | 69,999,998.25 | 6 |
9 |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589,743 | 34,999,994.25 | 6 |
1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487,179 | 33,999,995.25 | 6 |
1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28,205 | 49,999,998.75 | 6 |
基金
基金 | ||||
17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保险公司 | 9.80 | 30,000,000.00 |
18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9.78 | 30,000,000.00 |
19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9.75 | 30,000,000.00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13 | UBS AG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14 | 杨岳智 | 3,087,179 | 30,099,995.25 | 6 |
15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15,384 | 83,999,994.00 | 6 |
16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17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18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19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76,923 | 29,999,999.25 | 6 |
合计 | 95,895,380 | 934,979,955.00 | -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5,895,38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5月21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9.75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19家投资者提交《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5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0.04%。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87,520.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792,434.8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148,000.00万元(含本数)。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易、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UBS AG、杨岳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19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4日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4年5月28日17时止,上述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15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2024年5月28日17:00,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获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收到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元。
2024年5月30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5,895,3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87,520.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792,434.8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5,895,3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31,897,054.85元。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4年6月12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95,895,38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MACKGY8P2R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崂山智慧产业园8号楼208室 |
注册资本 | 5,20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白瑞明)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389C |
法定代表人 | 窦玉明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
注册资本 | 22,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167,179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4,112,820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4)董易
姓名 | 董易 |
类型 | 境内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3201052000******** |
住所 | 南京市玄武区**** |
获配数量 | 5,128,205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1,528,205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6)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0JK1K |
法定代表人 | 孟辉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420室 |
注册资本 | 21,05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 6,153,846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7)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301313801R |
法定代表人 | 张坚 |
住所 |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665号5幢一层1075室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179,487股 |
股份限售期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8)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D7X4P90C |
住所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9号A楼四层 |
注册资本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银龙)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获配数量 | 7,179,487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9)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MA4L5PG787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远 |
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706-2、1707-1号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资本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589,74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25909986U |
法定代表人 | 陈亮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487,179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528923126 |
法定代表人 | 葛长伟 |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
注册资本 | 14,097.8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128,205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公司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 60,06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3)UBS AG
公司名称 | UBS AG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 | QF2003EUS001 |
注册地址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
住所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 瑞士法郎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4)杨岳智
姓名 | 杨岳智 |
类型 | 境内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4405271967********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获配数量 | 3,087,179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7878666D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艳 |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
注册资本 | 13,244.2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8,615,384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6)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19286783K |
法定代表人 | 祝丽娜 |
住所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 |
注册资本 | 13,8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7)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公司名称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074251442 |
法定代表人 | 李源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 |
注册资本 | 1,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8)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19286783K |
法定代表人 | 祝丽娜 |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 |
注册资本 | 13,8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19)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19286783K |
法定代表人 | 祝丽娜 |
住所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 |
注册资本 | 13,8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
获配数量 | 3,076,923股 |
股份限售期 | 6个月 |
2、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泰君安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全部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备案事项核查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UBS AG、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杨岳智、董易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
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公司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公司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19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缴款通知的发出及《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合法、有效,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司太立
证券代码为:603520.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95,895,38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类型 | 发行前 | 本次发行 | 发行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95,895,380 | 95,895,380 | 21.87%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2,514,501 | 100.00% | - | 342,514,501 | 78.13% |
股份总数 | 342,514,501 | 100.00% | 95,895,380 | 438,409,881 | 100.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胡健 | 境内自然人 | 61,740,000 | 18.03% | - |
2 | 胡锦生 | 境内自然人 | 60,096,168 | 17.55% | - |
3 | 台州聚合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48,000 | 2.38% | - |
4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858,288 | 2.00% |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200,000 | 1.81% | -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681,400 | 1.37% | -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196,427 | 0.93% | - |
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815,080 | 0.82% | -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其他 | 2,293,855 | 0.67% | - |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司-汇添富医疗积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74,300 | 0.63% | - |
合计 | 158,203,518 | 46.19% | - |
(三)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4年6月12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1 | 胡健 | 境内自然人 | 61,740,000 | 14.08% | - |
2 | 胡锦生 | 境内自然人 | 60,096,168 | 13.71% | - |
3 | 台州聚合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48,000 | 1.86% | - |
4 |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7,179,487 | 1.64% | 7,179,487 |
5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7,172,346 | 1.64% | 6,153,846 |
6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858,288 | 1.56% | -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5,769,860 | 1.32% | - |
8 | 董易 | 境内自然人 | 5,128,205 | 1.17% | 5,128,205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128,205 | 1.17% | 5,128,205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681,400 | 1.07% | - |
合计 | 171,901,959 | 39.22% | 23,589,743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35,166.89 | 551,642.04 | 530,218.01 | 489,537.78 |
负债总额 | 358,047.58 | 375,752.04 | 353,096.61 | 268,084.01 |
股东权益合计 | 177,119.30 | 175,890.00 | 177,121.40 | 221,453.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76,461.92 | 175,260.48 | 176,524.01 | 217,497.80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3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64,230.06 | 219,598.62 | 213,124.00 | 199,991.69 |
营业成本 | 49,954.44 | 166,265.89 | 161,878.79 | 125,194.13 |
营业利润 | 1,943.32 | 4,919.14 | -5,578.96 | 39,976.55 |
利润总额 | 1,855.35 | 4,535.22 | -6,540.45 | 39,539.20 |
净利润 | 1,256.13 | 4,455.34 | -7,192.59 | 32,976.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28.25 | 4,423.21 | -7,584.57 | 32,375.48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3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9.04 | 4,455.21 | -7,837.39 | 50,883.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58.15 | -25,398.64 | -33,221.86 | -28,228.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3.16 | 8,301.14 | 36,358.42 | -30,178.6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920.94 | -12,560.75 | -3,549.92 | -7,499.37 |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3月末/2024年1-3月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0.77 | 0.77 | 0.79 | 1.09 |
速动比率(倍) | 0.41 | 0.38 | 0.52 | 0.8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3.79 | 53.77 | 52.53 | 44.1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6.90 | 68.12 | 66.59 | 5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5 | 5.12 | 5.15 | 8.88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41 | 3.08 | 0.29 | 6.3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64 | 4.96 | 3.92 | 4.75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47 | 1.76 | 2.58 | 2.3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7 | 0.13 | -0.23 | 2.0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3 | -0.37 | -0.10 | -0.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13 | -0.22 | 0.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 | 0.13 | -0.22 | 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10 | -0.29 | 0.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 | 0.10 | -0.29 | 0.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2.53 | -3.81 | 16.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6 | 2.04 | -4.92 | 15.25 |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扣除。
2024年1-3月的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489,537.78万元、530,218.01万元、551,642.04万元和535,166.89万元,发行人总资产规模趋于稳定。从资产结构看,发行人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206,180.71万元、217,163.85万元、226,475.93万元和207,088.4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2.12%、40.96%、41.05%和38.70%;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283,357.07万元、313,054.16万元、325,166.12万元和328,078.4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7.88%、59.04%、58.95%和61.30%。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非流动资产比例持续上升。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符合所在行业的业务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68,084.01万元、353,096.61万元、375,752.04万元和358,047.58万元,整体保持稳定。从负债结构看,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188,606.01万元、275,979.02万元、293,139.11万元和269,513.9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35%、78.16%、78.01%和75.27%,2021年至2023年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短期负债增加。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79,478.00万元、77,117.59万元、82,612.93万元和88,533.6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65%、21.84%、21.99%和24.73%。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9倍、0.79倍、0.77倍和0.7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2倍、0.52倍、0.38倍和0.41倍。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年末分别同比下降28.02%和36.58%,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及原料碘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流动资金缺口增加,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新增固定资
产投资等事项导致现金支出增加,公司为补充营运资金新增短期借款,期末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76%、66.59%、68.12%和66.9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15%、52.53%、53.77%和53.79%。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较上年末上升11.83%,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及原料碘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流动资金缺口增加,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导致现金支出增加,公司为补充营运资金新增短期借款,期末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9,991.69万元、213,124.00万元、219,598.62万元和64,230.06万元。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375.48万元、-7,584.57万元、4,423.21万元和1,228.25万元,2022年度亏损原因为原料价格快速上涨、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等偶发因素,2023年公司盈利水平有所恢复,随着国内外造影剂市场需求持续扩容,碘价上涨等偶发性因素消除后预计公司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恢复。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保荐代表人:戴嘉鑫、何欢项目协办人:陈紫天联系电话:021-38032666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0层负责人:杨晨签字律师:郑晓东、郑寰、卢江霞联系电话:010-57068585联系传真:010-85150267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负责人:王国海签字会计师:向晓三、丁锡锋、陈红兰、胡清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负责人:王国海签字会计师:丁锡锋、陈红兰联系电话:0571-88216888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
国泰君安指定戴嘉鑫、何欢担任司太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工作。
戴嘉鑫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曾主持或参与了国邦医药IPO、乐歌股份IPO、德利股份IPO、新华锦非公开发行、英科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青岛金王重大资产重组、青岛金王公司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何欢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曾主持或参与国邦医药IPO、乐歌股份IPO、京天利IPO、今世缘IPO、金能科技IPO、英科再生IPO、德利股份IPO、天茂集团非公开发行、中国一重非公开发行、司太立非公开发行、英科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乐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华锦非公开发行、乐歌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英科医疗可转债、盛屯矿业可转债、福莱特可转债、乐歌股份可转债、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山东高速公司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
电话:0576-87718605
传真:0576-8771868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2666
传真:021-38670666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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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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