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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股票简称:嵘泰股份 股票代码:605133债券简称:嵘泰转债 债券代码:111006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编制。东方投行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投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 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4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债券评级情况 ...... 11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3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1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6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1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7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23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4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25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26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7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事项 .............................................................. 27

二、转股价格调整 ...... 28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嵘泰股份”、“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67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5,067.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108.2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8.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42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2年9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嵘泰转债”,债券代码“111006”。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5,067.00万元,发行数量为650.67万张。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不超过6年,即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8年8月10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8月17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8月10日)止,即2023年2月17日至2028年8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1.18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 ÷(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 ÷(1+n+k)。

其中: 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 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 公 司 决 定 向 下 修 正 转 股 价 格 , 公 司 将 在 上 海 证 券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5,067.00万元(含65,0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38,000.0038,000.00
2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27,067.0027,067.00
合计65,067.0065,067.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

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东方投行作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东方投行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东方投行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Rongtai Industry Co., Ltd.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嵘泰股份股票代码:605133注册资本:186,079,816.00元法定代表人:夏诚亮董事会秘书:张伟中成立日期:2000年6月15日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用精铸、精锻毛坯件制造,吸能式转向系统的关键部件制造,铝、镁合金铸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邮政编码:225202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传真:0514-85336800互联网网址:http://cn.rtco.com.cn/电子信箱:weizhong.zhang@rtco.com.cn;wei.chen@rtco.com.cn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传动系统、汽车车身结构件等适应汽车轻量化、节能环保需求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016.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98.4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2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81.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53%。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435,600.77万元,较期初增长23.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8,252.46万元,较期初增长46.69%。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202,016.50154,529.543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14,598.4313,364.019.24%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2,481.7410,104.082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2,150.20-2,473.79591.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20.84-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00.82-2.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4%7.71%减少1.57%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5%5.83%减少0.58%
项目2023-12-312022-12-31同比增减
总资产(万元)435,600.77353,017.912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268,252.46182,872.6146.69%
流动比率1.281.97-35.03%
速动比率0.901.44-37.50%
资产负债率36.86%46.43%减少9.5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1,108.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8.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42号)。

(二)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544.88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496.14万元,定期存单金额14,048.74万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63,958.74
加: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909.00
赎回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131,992.5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5,130.86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079.71
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12.29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31,992.51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544.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1016300104023197014,407.83[注1]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101630010402326060.06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香港润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01048400031-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香港润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14048400018-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香港润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38048400009-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香港润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27048400002-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RONG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LEON,S.DE R.L.DE C.V.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01048400023136.99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RONG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LEON,S.DE R.L.DE C.V.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14048400026-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RONG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LEON,S.DE R.L.DE C.V.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38048400017-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RONG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LEON,S.DE R.L.DE C.V.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NRA10163027048400010-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合 计14,544.88

[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可转让,不超过1年)的形式存放于上述银行,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存单号,不再单独列示,定期存单期末余额为14,048.74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63,958.7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079.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322.86[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1) [注2]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2)(3)=(2)-(1)(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38,000.00-38,000.0010,576.2024,109.14-13,890.8663.452024年6月[注3]不适用
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25,958.74-25,958.7416,503.5126,213.72254.98100.982023年底[注4]不适用
合 计63,958.74-63,958.7427,079.7150,322.86-13,635.8878.6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根据公司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注1]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130.86万元。[注2]承诺投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金额。[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5,130.86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51.1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了《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508号)。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30.8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13万元,合计15,181.9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人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 额理财起始日理财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对公双利丰存款[注1]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09.13随时可赎回1.7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对公双利丰存款[注1]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09.13随时可赎回3.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23,000.002022.09.012023.09.01票面利率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7,000.002022.09.132023.09.13票面利率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24.372023.10.132025.12.30票面利率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24.372023.10.132025.12.30票面利率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2,000.002023.10.172026.10.17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2,000.002023.10.172026.10.17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2,000.002023.10.172026.10.17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2,000.002023.10.172026.10.17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00.002023.10.172026.10.17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00.002023.10.182026.10.18票面利率2.65%已转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00.002023.10.182026.10.18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00.002023.10.182026.10.18票面利率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定期存款[注2]定期存款1,000.002023.10.182026.10.18票面利率2.65%

[注1]自2022年9月13日起,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款主账户资金余额扣减留存金额(5万)后的余额大于等于最低起存金额(50万)时,系统自动将高于留存金额的活期主账户存款按照转存基数的整数倍自动转存单位通知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账户期末余额0.00元。

[注2]根据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的相关说明,该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嵘泰转债”于2022年8月11日发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50亿元,超过15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的起息日为2022年8月11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嵘泰转债已经于2023年5月10日摘牌,并于同日发放未转股的嵘泰转债的赎回款项。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出具《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嵘泰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嵘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因为嵘泰转债已经于2023年5月10日摘牌,上述评级报告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5月10日摘牌日。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东方投行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连续二十七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嵘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嵘泰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嵘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嵘泰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嵘泰转债”。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公司已于2023年4月4日、4月12日、4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

2023-013、2023-025、2023-026)。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嵘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并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披露了六次《关于实施“嵘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3年5月9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3年5月10日,可转债摘牌日为2023年5月10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1.18元/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转股价格为27.34元/股。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嵘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嵘泰转债”转股价格由31.18元/股调整为27.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3日起生效。“嵘泰转债”已于2023年5月10日完成摘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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