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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6月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1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0:5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表决票

(六)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司真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交互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心和支持天富能源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股东大会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在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2、计票程序:推举提名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3位监票人由参会股

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3、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共同投资设立5家新公司,负责光伏项目的建设,其中:天富能源持股55%,中新建电力集团持股45%。公司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伟业”)中标公司多项光伏项目工程。天富伟业通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光伏设备材料。根据评审结果,天富伟业拟就采购光伏设备材料事项与中标关联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远大”)、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新能源”)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新能源”)签署《采购合同》,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本次向天富远大采购PHC预制管桩,规格为PHC-AB型和PHC-C型,中标价格96元/米和112元/米,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85,109,888.00元;向天航新能源采购光伏区支架,中标价格6,400元/吨,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171,934,144.00元;向天耀新能源采购光伏组件,规格610wp,中标价格0.8780元/瓦,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766,511,050.76元。

天富远大生产预制管桩所需主要材料,属于自研产品,具备材料核心技术和供给优势;天航新能源生产光伏区支架原材料采用国内大型钢厂材料,配套有智能型及一次成型设备,品质能够得到保证,供货及时;天耀新能源采用国内先进工艺和生产线,光伏组件产品性能高于国家标准,在保障设计功率的前提下减少组件使用量,提高发电量产出;上述三家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能及时响应公司采购需求,售后服务有保障。天富远大、天航新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天耀新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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