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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以下简称“武汉金中”)为满足其经营需求,拟继续向汉口银行武昌支行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授信总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低风险业务额度10,0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议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的

1.1倍(人民币5,500万元),由武汉金中提供土地及房产做抵押担保以及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武汉金中少数股东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29%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被担保对象武汉金中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8012064XR

3、成立日期:2004年06月29日

4、注册地址: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创新基地1号楼C.D单元

5、法定代表人:易金华

6、注册资本:1680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行业、建筑行业、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总图技术服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服务;设计图文制作;机电设备、化工机械与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房屋与场地的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15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6.8051%
2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87.2029%
3核心员工持股336.0020%

合计

合计1,680.00100%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03月31日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258,857,987.93156,249,029.42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400,605.00400,605.00

总资产

总资产337,100,184.45283,564,217.03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258,951,729.39156,249,029.42

净资产

净资产78,148,455.06127,315,187.61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76.82%55.10%

项 目

项 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92,844,017.7510,618,390.36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70,836,554.1758,011,090.18

净利润

净利润-59,828,617.5149,166,732.55

上述表格中2023年度的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拟向汉口银行武昌支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求。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武汉金中向汉口银行武昌支行申请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9,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27%;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2,67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0,82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4%;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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