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3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4年6月13日(周四)下午14:45
3、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宛正先生因公务原因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参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芳先生主持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7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7,854,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
数912,350,265股)的20.590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1,009,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83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45,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503%。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陈芳先生进行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00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66%;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2.00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66%;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3.00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66%;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4.00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680,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66%;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5.0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9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42,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41%;反对1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62%;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6.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41,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7%;反对15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5%;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94,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77%;反对1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26%;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7.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7,68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9%;反对11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2,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93%;反对11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1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8.00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7,673,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2%;反对1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25,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680%;反对1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23%;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9.00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85,256,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7%;反对2,54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5%;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8,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3778%;反对2,540,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825%;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7%。
10.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30,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
反对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82,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76%;反对6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28%;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孟文翔、王意雅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