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锦动力: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雅”)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执行司法裁定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到海吉雅、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川中能与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签。本次权益变动前,银川中能持有上市公司66,000,0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9.27%。根据前述报告,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如下:

1、银川中能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书,该院于2022年2月13日至14日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对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900万股股票,进行拍卖,并已拍卖成交,上述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1.26%。

2、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5执恢58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3)浙0106执9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在2023年4月至6月底期间合计卖出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5,933,063股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

0.83%。

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京01执恢23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中无质押登记的股票共计3,900万

股的冻结,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5.37%,并将前项中所述股票作价133,243,500元交付海吉雅抵偿等额债务,该股权已办理完过户。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银川中能持有公司12,066,937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1.66%;海吉雅持有公司39,0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3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海吉雅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由海吉雅和银川中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海吉雅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银川中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