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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事项进展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

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3月底委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反担保资产东阳三建的部分股权进行调研和资产评估工作。目前调研工作已基本完成,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于2024年6月12日分别向公司出具《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反担保资产价值涉及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7.65%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阶段性尽调报告》。

公司原定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相关股权的评估结果,但由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系传统的建筑企业,业务分布全国,本次的评估工作受到了时间和手段限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为夯实相关数据,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会同第三方机构向相关单位进一步开展函证、现场走访访谈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东阳三建的部分股权价值,根据相应工作量估计,公司将于2024年7月底前进一步补充披露股权价值评估结果。

受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委托(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为司法机关,与公司、债务人或关联方不存在相关利害关系),嘉兴市源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拟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涉及的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9月29日止。报告出具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间,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该报告,建工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为15.58亿元。广厦建设以其持有的建工集团55.05%股权作为反担保资产,依据上述评估报告换算其55.05%股权价值约为8.58亿元,但是本反担保股权存在其他债权人,公司实际获得的金额可能不足以覆盖相关担保金额,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额约为5.9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0%。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5.78亿元。

2、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债务一览表

被担保单位债权人担保余额(万元)借款期限是否逾期反担保情况
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是否有反担保信用保证担保物[注3]评估价值
广厦建设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80.002019/3/152021/3/1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提供保证反担保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合计为87.65%的股权、广厦建设持有的建工集团55.05%的股权[注1]股权待进一步价值确认
广厦控股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380.012018/12/102020/12/10
2,183.362018/12/112020/12/11
2,628.772018/11/272020/11/27
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5,000.002017/8/312022/4/25
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100.002020/5/222022/5/22
小计57,772.14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00.00 [注2]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建工集团提供保证反担保江城路324号-326号的不动产及其全部的租金收益权利;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43%的股权股权待进一步价值确认
以上合计59,372.14

[注1]广厦建设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5%的股权因存在司法查封,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广厦建设持有的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5%的股权因尚未进

行抵押登记,且其他债权人对其进行了司法查封,若后续该笔资产进行拍卖,公司能否获取追偿相关款项将根据拍卖实际价格确定。[注2]公司已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公司拟为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万元担保,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该笔担保不涉及逾期,故江城路324号-326号的不动产及其全部的租金收益权利尚未评估。

[注3]上述反担保物均有其他债权人。其中,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持有的东阳三建共计87.65%的股权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注4]因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借款已经归还,公司为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在该笔借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义务已经解除,担保金额已从担保总额中剔除;因公司持有的21,567,000股浙商银行股票已被变价执行,公司为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已从担保总额中剔除。

3、公司因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累计被司法划扣的货币资金合计约为17,595.20万元,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19.55%。公司已就此前被划扣合计11,110.70万元的三个案件向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起追偿权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临2024-032)。公司将就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变价执行事项向法院递交材料,提起诉讼追偿。但相关追偿事项存在相关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因相关反担保股权均有其他债权人,公司能实际获得的金额需根据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的具体执行情况等进行确认,可能不足以覆盖公司担保已经产生的司法划扣资金损失和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反担保股权的后续评估工作,待完成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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