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城投”)于2024年4月1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静安区国资委”)下发的《告知函》。静安区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西藏城投391,617,705股股份(占西藏城投总股本的41.15%)无偿划转至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集团”)。静安区国资委与北方集团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4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静安区国资委、北方集团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2024年5月7日,北方集团披露了《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北方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静安区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北方集团直接持有391,617,705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1.15%。
三、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