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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868,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7元(含税),共计25,870,532.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若在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868,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1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连钵、张赟

咨询电话:0537-4435777

传真电话:0537-4430400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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